上海司改试点:律师年均利润约25万 如何留住法官

2015年03月28日 09:07   来源:人民日报   郝 洪

  改革试点就是为其他地方探路。据了解,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方案历经34稿。根据改革方案,上海要用5年时间逐步完善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从试点看,哪些挑战需要进一步研究?

  一问人员配置

  司法辅助人员数如何匹配法官检察官?

  按上海司法改革方案,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别要占队伍总数的33%、52%和15%。按上述员额比例,平均1名法官(检察官)配备不上1名助理法官(助理检察官)。“要让法官、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还应相对减少法官、检察官员额,增加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的员额。”一位专家表示。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表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按1∶1∶1配置,仍不能反映法官主导审判、专注裁决的作用,“既然给了法官极大的职权,就要配置与其职权相匹配的人员。应加大辅助人员配置,让法官更能专注于分析裁判。”

  而从上海目前改革推进情况看,将法官、检察官员额分别从现有的49%、71%压缩到33%,已十分不易,要进一步调整人员分类管理的员额比例,还需改革空间和时间。有业内人士建议,可借鉴此前上海一些基层法院的做法,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将一些专业性不强的司法辅助工作外包。

  上海长宁法院就尝试将部分司法辅助业务外包。原来法院人员分类只是法官加书记员,邹碧华在任长宁法院院长时,将审判辅助流程分为法官助理、庭室内勤、庭审记录、庭内的辅助人员以及文书归档,同时结合了社会化的分工,将文书归档大量外包。

  二问队伍稳定

  如何稳定法官检察官助理队伍?

  2014年9月5日,新中国首批289名法官、检察官助理在上海产生。法官、检察官助理属司法辅助人员序列,是构成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重要元素。

  上海改革方案考虑到了法官、检察官助理的职业发展。改革后新招录的通过司法考试的司法人员,见习期满后直接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助理,助理任满5年,就可参加法官、检察官选任,选任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同时在职务晋级、薪资保障上有单独设计。

  但值得注意的是,推进法官、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法官、检察官的准入门槛提高。未来如果再调低法官、检察官员额比例,加大法官、检察官助理比例,这意味着,法官、检察官遴选竞争将更加激烈,并不是所有法官、检察官助理最终都能晋升到法官、检察官。

  三问法官流失

  如何提升法官检察官职业价值感?

  近年来法官流失严重,薪资收入不高、职业尊荣感缺失是主要原因,引发社会深切关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说,“上海律师行业人均年业务收入约50万元,扣除一半左右的运行成本,年均利润约25万元。

  此轮上海司法改革已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单独职业序列的配套薪酬制度。“法官、检察官薪资会有相当增幅,但与律师行业、企业法务工作人员相比,还会有一定的差距。”上海高院政治部主任郭伟清说,“这可以理解,其实在许多法官、检察官眼里,他们更看重的是职业价值感。”

  此轮司法改革中,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设计旨在将法官、检察官从公务员序列中分离,但社会上仍习惯性地视法官、检察官为“官”。“社会也习惯把法院当政府,政府甚至还会给法院分配扶贫等任务。”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说,“我更期待整个社会能从国家治理科学性角度准确认识法院、检察院的职能定位,认识其职权的不可替代性,给予足够尊重。”记者 郝 洪

(责任编辑:石兰兰)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