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明起施行

2015年04月30日 13:22   来源:文汇报    陈桂兰

  《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将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天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实施办法的相关情况。会议指出,当前本市建成区还存在城市能级不高、活力不足、公共空间和服务设施仍有较大缺口、城市慢行系统便利化程度不高、城市风貌保护不够等问题,城市更新将成为资源紧约束条件下上海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方式。为此,市规土局开展了城市更新的调研工作,在借鉴国内外经验和梳理总结本市若干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更新办法》。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徐毅松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上海在城市更新提升地区功能上已经有实例,如徐家汇正在进行的西亚宾馆改造,将酒店转变为办公楼宇,方案中把底层架空,增加公共空间,再增加周边的停车位;还有徐家汇教堂广场和档案馆,也将通过更新,增加地区广场的开放空间;闸北区上海站北广场增加公共绿地9000平方米,并附设了公共空间以及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静安区“东斯文里”将一批原来没有考虑到的历史保护性建筑,经认定后做规划保护起来。

  此外,各个区也在探索与自身相结合的更新实施机制,如曹家渡是三区交界地,三个区建立了曹家渡企业联合会,共同推进城市更新建设。徐汇区在尝试建立风貌区与更新地块和其他地区项目库的联动,静安区成立了区城市更新投资基金,把区属企业的开发优势、社会资本的资金优势、基金管理公司的运作优势以及专业代理机构的招商运营管理有机结合,形成合力推动城市更新的开展。

  在回答如何改善公共空间品质时,徐毅松说,在规划城市空间时,要注入一些文化魅力、艺术灵魂,保护历史风貌、塑造人文特色,提升城市空间品质。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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