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2.0版:激发开放型经济新动力

2015年07月09日 06:50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李治国

  自贸区是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推进器,设立自贸区的初衷就是用开放倒逼改革。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院长赵晓雷指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功能就是主动顺应全球化经济治理新形势新格局,主动对接国际贸易投资高标准新规则,在接轨国际制度规则、法律规则、政府服务、监管模式等方面率先试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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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上海杨高北路上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标识。

  ②集卡进入上海自贸试验区场景。经济日报记者 李治国摄

  今年以来,伴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以及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获批,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正式启动“2.0”版本。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战略,是我国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更好应对国际经济贸易和投资规则变化与挑战。对于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以对外开放的主动赢得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的主动,具有重要意义。

  用开放倒逼深层次改革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缓解经济下行压力,推动经济提质增效,既要大力深化内部各项改革,也要加快形成更高水平的开放格局,为发展注入新动能、增添新活力、拓展新空间。新常态下的对外开放需要对世界经济全方位的融入与整合,对接标准、明确规则与优化软环境至关重要。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运行近两年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在建立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为全国范围的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经验和借鉴。

  今年初,国务院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包括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改革、服务业开放、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的改革事项,以及在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海关监管及检验检疫制度创新等改革事项。

  作为自贸区开放与透明的标志,2015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再次取得突破,不仅适用于4个自贸区,条数更是从上一年的139项缩减到122项,调整幅度达到12.2%,2013年上海自贸区首份负面清单则有190项。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的管理由以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货物通关更为便捷,资金流动更为快速,人员往来更为自由。

  自贸区是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推进器,设立自贸区的初衷就是用开放倒逼改革。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院长赵晓雷指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功能就是主动顺应全球化经济治理新形势新格局,主动对接国际贸易投资高标准新规则,在接轨国际制度规则、法律规则、政府服务、监管模式等方面率先试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新思路和新途径。”

  连点成线共筑改革高地

  为了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区改革开放的试点,并与其形成对比和互补试验,通过试验的多样性验证制度创新和措施扶植推广的可行性,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展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范围,并且在广东、天津、福建新设3个自贸试验区。

  经国务院批准,4月20日,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和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正式公布。至此,四大自贸试验区在东部沿海连点成线,构筑起各具优势、各有侧重的对外开放新高地,勾勒出我国对外开放的全新格局。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方案,上海自贸区实施范围从28.78平方公里扩大到120.72平方公里,将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广东自贸区将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天津自贸区将努力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面向世界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福建自贸区将率先推进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化进程,建设成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

  四大自贸试验区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原来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创新措施,包括坚持制度创新、服务国家战略、建设开放高地、辐射带动周边、有效防控风险等5个方面。

  据了解,上海自贸区扩区后,自贸区管委会与浦东新区合署办公,积极探索在一个行政区内以开放促改革的体制机制。扩区后上海自贸区继续保持改革的先发优势,具体工作集中在5个方面,包括:全面落实深化改革方案中的25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加强与上海“四个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联动,全面对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全面衔接浦东综合配套改革。

  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试验区建设也已进入实质性阶段,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广东省正加紧制定落实总体方案的工作方案和3大片区建设方案,并推动进一步下放省级管理权限。天津市发布天津自贸试验区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在金融创新等领域出台多项创新措施。福建省围绕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国际化等方面,制定了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重点试验任务分解表以及3个片区实施方案。

  3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受各类市场主体高度青睐。今年1-5月,广东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14217家,注册资本5779亿元人民币;天津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4500家,注册资本1062亿元人民币;福建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9296家,注册资本1258亿元人民币。同时,吸收外资的集聚效应也十分明显。

  积极对接国际经贸规则

  当前,以自由贸易区(FTA)为代表的区域贸易优惠安排蓬勃发展。截至2014年底,全球已建和在谈的自贸协定263个,跨太平洋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等自由贸易区带动全球FTA向大规模、高标准方向加速发展,将深刻影响经济全球化的走向。

  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贸易国和外汇储备国,面对全球贸易和投资规则重构的巨大变化,我们必须进一步扩大开放,做经济全球化的推动者、国际经济体系的建设者和互利共赢发展理念的践行者。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争取全球经济治理制度性权力的重要平台。

  天津市自由贸易区研究院执行院长刘恩专表示,自贸区要为全国的市场化建设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行试验,一方面,要掌握好自贸区建设在全国推进的节奏;另一方面,在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政策顶层设计上,应有更加开放的思维,与新的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和国际通行惯例对标。还要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防控好风险,从而更有信心地开放,进一步扩大吸引外资的规模和范围。

  “金融开放创新是现代高端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自贸区深化改革的重要方面。”赵晓雷指出,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重点任务之一是加快金融制度创新,包括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流动、人民币国际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同时要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培育,金融服务业向民营资本和外资开放,提升资本市场开放水平。

  按照中央要求,自贸区要配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对此,福建师范大学福建自贸区综合研究院院长黄茂兴表示:“这些战略将使自贸区拥有更加广阔的改革和开放空间,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起来。在此过程中,培养和引进一流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营商人才,特别是懂得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人才,显得尤为重要。”

  “改革是自贸区的灵魂,是最重要的功能和使命。”广东省社科院教授丁力指出,要把自贸区试验证明是可以复制和推广的制度创新经验向全国推广,着力打造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在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同时,为促进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探索经验,促使各项创新政策尽快“落地生根”。(经济日报记者 张 双)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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