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联合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提出建立学生劳动评价制度。评价内容包括参加劳动次数、劳动态度、实际操作、劳动成果等方面,评价结果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作为升学、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根据意见要求,学校要明确并保证劳动教育课时,义务教育阶段3到9年级开设综合实践活动的劳动与技术教育课,普高阶段严格执行通用技术课程标准。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加强劳动教育,开设家政、烹饪、手工、园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课程。在物理、化学、生物等教学中,加大动手操作和劳动技能、职业技能的培养。
意见要求,学校应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普及校园种植。开辟专门区域种植花草树木或农作物,让班级、学生认领绿植或“责任田”,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当开展养殖。大力开展与劳动有关的兴趣小组、社团、俱乐部活动,进行手工制作、电器维修、班务整理、室内装饰、勤工俭学等实践活动。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