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积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4年01月08日 14:18   来源:西藏新闻网   

  原题:和谐,让西藏更美丽 ——西藏创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综述

  前些年,记者在采访中经常发现这样的现象:有的劳资双方在劳动管理和工资分配中只是口头协议,后因劳动报酬对簿公堂;有的农民工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不敢谈”“不会谈”……这些现象,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更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诸多不利因素。

  近年来,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宗旨,努力构建我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推进劳动合同制——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为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013年,自治区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大力推进三方协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三方协调机制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全区非公经济组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考评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就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和工商联推进非公企业进行交流并加大宣传力度。

  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为契机,继续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增强依法签约和履约的责任意识与维权意识,增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开展平等协商的自觉性。我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推行力度不断加大,劳动用工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农牧民工和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及履行质量不断提升,签订率达到93.7%。自治区还建立完善劳务派遣相关政策,规范我区劳务派遣工作,认真贯彻《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范劳务派遣行为;为4179名劳动者开展了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合法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

  加大劳动监察力度——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的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为了将此项工作做细做实,自治区劳动监察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维护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

  家住林芝的次仁2013年5月来到拉萨,找了一份到阿里地区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工作,工期结束后本应得到工资2.5万元,但迟迟拿不到劳动报酬。2013年12月20日,次仁和3名工友来到自治区劳动监察局寻求解决,通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查和调解后,当晚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几天后,工程承包商就把拖欠的工资支付给了他们。

  近年来,自治区劳动监察部门积极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切实做好专项检查,加大举报投诉和违法案件处理力度,提高用人单位守法意识,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2013年,全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组织开展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等活动。巡视检查用工单位4500余家,涉及劳动者3万余人;受理举报投诉案件600多件,为劳动者追讨工资1500余万元,结案率达98%。

  完善调解仲裁制度——

  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近年来,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目标,公正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为促进我区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部门完善调解仲裁各项制度,严格办案程序,提升工作效率和为民服务质量,形成有特色的制度和规范,如《西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建设步入规范化阶段。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部门加强规范化建设,使仲裁工作“程序规范化、文书标准化、管理制度化”。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3年以来,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成效明显,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发挥预防、调解作用。全区已有200余家企业建立和完善了调解组织。2013年,我区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00件,涉及人数8099人,涉案金额6100万元,结案率达98%以上。(记者 刘倩茹)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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