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男子多次盗窃六进宫 见到法官称“又碰到你了”

2015年09月28日 07:39   来源:北京青年报   李铁柱

  27岁的男子张某2007年因为盗窃罪被法院判刑,出狱之后,张某却不思悔改,又先后多次作案。近日,张某又因为涉嫌盗窃电动车在通州法院受审,这是他第6次出现在法庭上接受审判,而审理此案的通州法院的郭法官,也是第2次审理张某盗窃案。

  张某今年27岁,此前他先后5次因为盗窃被判刑。2007年,张某曾犯盗窃罪被朝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9年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通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两个月;2011年5月因盗窃被河北省三河市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2013年、2014年又都因盗窃被通州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今年7月,张某又因盗窃电动车再次被捕。

  法庭上,张明辉应公诉人的要求交代自己的犯罪前科。对于去年因为盗窃第5次受审,张某对着面前的女法官说道:“没想到这么巧,又遇上您了。”“还记得去年我跟你说什么了吗?”郭法官说。“记得,您让我出去找份工作,不要再偷了。” 说完,张某自己都不好意思地低下头。“那你做到了吗?”张某听罢则低下了头。“去年我跟你说,明年再来就是重判了,你还记得吗?”郭法官说。

  庭审的最后,张某说他知道错了,希望法官开恩,他会积极改造,回到社会好好做人。对此,郭玉洁告诉他希望他这次能好好记住自己说的话。

  此案未当庭宣判,郭玉洁在法庭教育中再次叮嘱张明辉:别想着偷了,出去找份正经工作。据了解,张某是惯偷,随身带着扳手,缺钱了就想着偷辆电动车卖。两个月前,张某刑满释放时,曾跟监狱的管教说:“搞不好两个月我又回来了。”没想到两个月后,他果真又站在了法庭上受审。

  除了这个案子,郭法官在从事审判工作的4年时间里,还遇到过一个多次“进宫”的盗窃犯,去年她曾经主审过这个盗窃犯的案子,没想到今年又遇上了,跟张某一样年纪轻轻却习惯了偷盗。

(责任编辑:宋雅静)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