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关系证明,亲属间房产赠予、转让、低价售卖时的税收优惠怎么认定,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怎么认定?来自河南省地税局的消息称,填写亲属关系“承诺书”即可享受契税优惠。
据了解,9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关于如何认定契税纳税人婚姻状况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为做好契税征管工作,对申请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申报纳税时,不再要求纳税人出具民政部门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如果纳税人为成年人,可暂结合户口簿、结婚(离婚)证等信息判断其婚姻状况。无法做出判断的,可要求其提供承诺书,就其申报的婚姻家庭状况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如果纳税人为未成年人,可结合户口簿等材料认定家庭成员状况。
9月25日,河南省地税局为此下发豫地税函(2015)325号特急文件,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意见并制订《婚姻家庭状况承诺书》。
同一天,河南省地税局下发豫地税函(2015)324号特急文件,就如何确认“亲属关系”问题作出通知:在存量房交易中,税收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提供的正当理由是存量房交易双方为“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仅适用于住宅类存量房的交易),纳税人应当提供户口本(簿)、户籍资料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由纳税人填写《直系亲属关系存量房交易承诺书》。
河地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说,尽管不再需要公安、民政等部门开具的证明,只需填写承诺书,但承诺书绝非可以随随便便签的。如果为少交税填写虚假证明,不仅有个人信用风险,还可能招致更严重的后果。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