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任职社会组织

2015年11月02日 10:57   来源:人民日报   贺勇

  “北京市‘枢纽型’社会组织联系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由原来的4700多家,到2.8万多家,覆盖率由15%扩大到87%,5年扩大了5倍多!”记者从1日举行的第六届全国部分省市社会建设年会上获悉:经过几年努力,北京市“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基本形成,未来,首都将着力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加快推进政社分开、管办分离。

  在新形势下,如何把分散的社会组织“再组织起来”?北京市创造性提出了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概念,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为骨干和主要依托,将全市社会组织分类分批分级逐步联合起来,凝聚到党和政府周围。

  据北京市社会工委书记、市社会办主任宋贵伦介绍,未来首都将力推政社分开,管办分离:适合社会组织承办的政府事项,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委托社会组织办理;社会组织能够提供有效服务的领域,不再设立新的事业单位。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要分期分批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并交由相关“枢纽型”社会组织进行日常服务管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有制企业在职和离退休领导干部,未经组织部门批准,一律不得在社会组织任职。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还将积极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重点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其成立时可直接到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引入竞争机制,探索“一业多会”。取消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提高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效率,限期办结登记审批手续。(记者贺勇)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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