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黑户"全国超1300万 成历史遗留问题(图)

2015年11月07日 09:17   来源:工人日报   

  

  李雪3岁时,一家四口照了全家唯一的一张合照。父亲去世后,这张照片更显珍贵。本报记者 王伟伟摄

  

  母亲越来越走不动路,22岁的李雪,开始踏上独自找回“李雪”的路。 本报记者 王伟伟摄

  

  上访、诉讼多年,李雪有厚厚一摞来自不同单位、不同部门的纸片儿。但它们共同的特征是:无用。本报记者 王伟伟摄

  “黑户”李雪,20年的人生都在试图找回身份证上的“李雪”。

  因为是超生的二孩,她没有户口,由此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上不了学,不能参加社保,无法就医,甚至将来很难找到工作,无法结婚生子。像李雪这样的“黑户”,全国超过1300万。

  上周,“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公布,宣告实行了35年的“独生子女政策”终结。作为历史遗留问题的李雪们,是否迎来了“重生”的机遇?

  从出生到现在,李雪就一直生活在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外的一个平房里。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籍系统中,她并不存在。

  在现实生活中,她是李鸿玉和白秀玲的女儿,姐姐李彬的妹妹,一条叫布丁的狗的主人。但她无法在法律上证明自己是谁,因为她掏不出那张长85.6mm、宽54mm、厚0.9mm的卡片,那张不起眼的卡片有一个官方给予的权威名字:居民身份证。

  22年前,因为父母交不起5000元的社会抚养费用作超生二孩的罚款,李雪上不了户口,直到现在。

  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像她这样没有户口的人在全国至少有1300万,这意味着每100个中国人里就有一个没户口。她们没有户籍资料,没有户口卡,也没有身份证,被社会俗称为“黑户”。其中,780万和李雪一样,属于超生人员。

  在李雪“黑户”的22年间,崇文区合并到了东城区,全国人口普查进行了两次,户籍管理从手写入册改为全面信息化,计划生育政策实现从独生子女,到单独二孩,再到全面放开二孩的转变,李雪家门前铁轨上奔驰的绿皮火车也换成了银白高铁,时速从平均70公里提升到了300公里以上。

  然而,李雪的生活却一直是停止的。因为没有户口,她没上过一天学,没坐过火车,没出过北京城,不能参加保险,无法就医,甚至将来很难找到工作,无法结婚生子。

  “什么权利都没有。我有时候都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存在。”坐在永定门外自家平房的一张椅子上,李雪从抽屉里翻出四个褐色的档案袋,抽出厚厚的一摞纸片儿,用手摊开来,这些来自不同单位、不同部门的纸片儿铺满了整张木桌。

  李雪的母亲白秀玲从残疾车上站起身来,左腿因为小儿麻痹症难以支撑身体的重量,整个人向左倾歪。

  为了给李雪上户口,白秀玲和丈夫李鸿玉上访19年,诉讼16年,得到的结果就是桌上这堆纸片儿。

  父母犯错,孩子承担

  “这是医院给我开的医学出生证明。”李雪从这堆纸片儿中抽出一张,用手指着说。

  因为家里困难,白秀玲和丈夫并不想要这个孩子,“李雪的到来是个意外。”

  可是,当白秀玲发现怀上李雪时,已经两个多月。当时因为削土豆,刀掉到白秀玲大腿上,扎了一个大口子,伤口迟迟不能愈合。医生告诉她,这样不能流产,会有生命危险。

  两口子都是残疾人,认为自己符合生育二孩的条件。而事实上,1991年开始实施的《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生育二孩的九种情况中并不包括残疾人。

  “但是后面还有一句话呢。”李雪指着条文说。在泛黄的纸上写着,“有其他特殊情况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

  当然,在李雪出生前,他们并没有得到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批准。事后的事情证明,相关计生部门也并不认可。但在此后的22年中,白秀玲夫妻俩一直坚持自己属于“其他特殊情况”。

  就这样,1993年8月11日,李雪在天坛医院出生。此时,她的姐姐李彬已经8岁。

  那时,距离计划生育被确立为基本国策已有11年。为了控制人口快速增长的势头,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而在计划生育被确定为基本国策的两年前,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信中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在此后的35年,中国多数城市地区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北京也不例外。

  上世纪90年代的北京,工厂、机关的围墙上,到处刷写着“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的巨大标语。计划生育力度正不断加大,各地对超生严防严控。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已经被推广到全国,覆盖公权力机构和各大企事业单位。

  “超生二孩”李雪的到来,对于白秀玲所在单位——永外街道的三产企业永明釉料厂而言,无疑是一个重大事故。当年8月25日,还在哺乳期的白秀玲就接到了工厂寄送的“职工开除(除名)公职审批表”。

  李雪出生的第5天,父亲李鸿玉拿着出生证明到永外派出所上户口,被拒绝了。“你们超生了,回家等着吧。”4个月后,街道计生办主任来到他家,放下一纸“处罚决定书”,对夫妇俩征收超计划生育二孩的社会抚育费5000元。

  李鸿玉当时是北京皮毛三厂的工人,一直停岗在家,一个月收入不到150元。白秀玲的被开除,将这个家庭迅速推入贫困的境地。可是,他们被告知,不缴纳这5000元,计生部门就不给开证明,连带着孩子就上不了户口。

  要给孩子上户口,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吗?从1958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也就是说,对出生的中国公民予以登记,无附加条件。

  甚至早在李雪出生的5年前,1988年,公安部、原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就联合下文,禁止将计生证明、超生罚款与户口登记捆绑。

  但各地为了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普遍采取了将计生与上户口等权益捆绑的“土政策”。“上户口虽然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但不挂钩,如何约束超生呢?” 山东省一位不愿具名的计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特定时期的无奈之举。”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全国至少有20个省(市、自治区)有明确的规定或案例,上户口必须出示计划生育相关证明,其中北京、上海、辽宁、四川、河南、湖北等6个省市在省级户籍制度上明文规定,将计生与户籍挂钩。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万海远于2014年完成的“黑户”调查报告也显示,由于多年来“新生儿落户”与“超生罚款”捆绑成为通行的政策,大量家庭没有及时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这在客观上带来780万新生儿没有户口,并成为‘黑户’产生的源头。”

  “我超生犯错,可是为什么要让孩子承担呢?”白秀玲无法理解这个逻辑。更何况5000元对于当时这个穷困家庭而言,是3年不吃不喝的总和,“我们哪有那么多钱啊?”

(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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