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法庭 “二年级生”的成绩单

2015年12月14日 09:47   来源:人民法院报   

浦东法院院长张斌担任审判长,审理首例涉自贸区行政案件。富心振 摄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13年9月挂牌,作为专项司法保障的重要举措,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随后设立。两年来,浦东法院通过构建专业审判、便利诉讼、多元化解、外国法查明、风险预警等符合自贸区特点的审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司法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作用。

  司法保障自贸区建设的成果怎样?近日,浦东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第三方组织的专业评估报告,六大评价主体打出了92分的高分。

  ■信赖 超70%当事人的选择

  据介绍,自贸区法庭成立后,涉自贸区各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具有审判示范意义的案件多;涉外因素多;涉诉企业分布广,遍布中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及美国、加拿大、德国等多个国家;诉讼标的额大,最高达1.33亿元;当事人协议管辖比例多,超过70%。

  “案件量增长,反映区内市场主体司法需求趋于旺盛;纠纷类型变化,反映自贸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及贸易方式转型特点;调判多撤诉少,反映区内市场主体对司法裁判评价指引的期待;协议管辖多,反映双方当事人对我们的认同和信赖。”自贸区法庭庭长包蕾分析说。

  今年5月1日,随着上海自贸区扩区、自贸区法庭收案范围调整,自贸区法庭受理的案件呈现新的特点,至今受理涉外案件170件,涉外商投资案件868件,较浦东法院去年同期同类案件分别上升29%和28%。

  “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随着自贸试验区扩容和制度创新深化,区内司法需求全面增长,市场主体数量和活跃度双重提升。”包蕾说。

  另外,新成立的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从5月至今,已受理701件各类涉自贸知产案件,审结688件。

  引人关注的是,涉外金融商事纠纷加速增长。今年5月至9月,已受理此类案件116件,为去年同期同类案件的近3倍。

  另外,随着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细化落实,与之相关的“新政”纠纷也首次出现。比如,外商投资从审批到备案管理,是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依照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告知单》,股权转让只需向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备案,无须审批就已生效。

  “这一变化引发了一起股东知情权纠纷。原告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前转让股权但合同未经审批尚未生效。自贸试验区设立后,产生了合同是否生效,原告是否具有被告公司的股东身份、是否可以行使股东知情权,以及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备案性质、备案制度溯及力等法律问题。该案经释明后,以原告撤诉结案。”包蕾说。

  ■专业

  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利益

  随着自贸试验区服务业领域的扩大开放及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的发展,大量互联网企业纷纷入区,在扩大和转型的过程中,非自营商品的知识产权纠纷凸显。

  知名电商1号店在自贸试验区内新设企业负责经营,并由自营商品平台向第三方电商服务平台拓展。短时间内,自贸区法庭就受理了11起以其为被告的商标权及著作权侵权纠纷,其中10件涉及电商平台上非自营商品。

  这类案件涉及能否适用网络服务商的“避风港规则”、注意义务标准如何确定、赔偿数额怎样计算等问题,自贸区法庭深入研究总结处理规则,促进了电子商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平台商户管理。

  世界500强、美国通用动力公司起诉2013年12月注册于自贸试验区的上海捷德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和2012年7月注册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通用动力航空工业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该案为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后区内新设企业涉诉第一案,社会关注度较高。自贸区法庭依据我国加入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认定被告构成对外国企业字号的侵权,全额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投资贸易类纠纷审理中,自贸区法庭发现,旧有的保税区市场规则下形成了一些不规范的做法,交易环节存在较大漏洞。在11件仓储合同纠纷中,有8件案件涉嫌利用自贸试验区进口货物进境备案清单漏洞、保税仓库经营不规范等进行交易欺诈,总标的额达7720万元。

  自贸区法庭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建议相关部门规范货物流转过程及完善备案单据以消除漏洞及时预警风险,受到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浦东新区政府、上海市政府的重视。相关建议后来被自贸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规则(试行)》所借鉴,从制度上堵住了类似漏洞。

  在司法实践中,有企业涉诉,由于地址不明确,导致裁判文书无法便捷送达,影响了胜诉当事人及时兑现权利。自贸区法庭因此建议,区内注册区外经营的企业注册登记时备案披露主要营业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及经营场地等,并确认监管机构、司法部门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发生变动及时主动报备并在信息平台上公示。如因披露地址不准确造成文书的送达不能,则应载入“黑名单”,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从源头上解决法律文书“送达难”“执行难”。

  浦东法院院长张斌告诉笔者,自贸区法庭通过坚持“强化法治思维”“拓展国际视野”和“尊重市场规律”三大理念,平等保护境内境外、区内区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司法裁判对市场行为的评价、规范和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支持、导向作用。

  促进国际化法治化

  营商环境形成

  作为全国首个自贸试验区,上海自贸试验区承担着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任务,而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形成,天平和法槌不可或缺。自贸区法庭在纠纷解决多元化、诉讼服务便利化等自贸区司法保障模式上进行了探索与创新,可谓亮点纷呈。

  亮点之一是商事纠纷调解机制。通过引入自贸区相关商事调解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在自贸区法庭设立了非诉调解庭,为纠纷当事人提供多元、灵活、经济的纠纷解决方式。其特点,一是专业调解,二是意思自治,三是调判分离,四是程序规范,五是成本节约。自2014年5月27日正式启动至今,委托调解的155件案件中调解成功的有97件,解决争议金额2.05亿元,平均解纷周期为28天,极大地促进了纠纷解决的便利化。

  随着涉外纠纷的增多,今年6月,自贸区法庭又首次引入外籍调解员,使得原本要耗时1到2年的纠纷,在短短1个小时左右就可达成和解。

  亮点之二是诉讼服务便利化。通过打造“一窗口、一手册、一热线、一网络”,即在自贸区法庭开设诉讼服务一站式窗口,编印中英文诉讼指南手册,开通诉讼服务热线电话,设立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中英文双语诉讼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

  营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公开是题中应有之义。该庭打造了全国第一家自贸区法庭中英文双语网站。网站以全面、及时的司法讯息,方便中外当事人E网概览自贸试验区司法环境。上线至今,访问量超过56万人次。

  受自贸试验区扩区直接带动,陆家嘴金融片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成为自贸试验区的重要板块。而随着自贸试验区创新措施在实践中进一步落地,企业相关经营活动逐步展开,如国外汽车平行进口制度落实、取消外资电商的持股上限、推出国际板平台、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等,自贸试验区新型纠纷,如涉FT账户、汽车平行进口、跨境金融业务、涉跨境电子商务、国际板交易、金融衍生品交易等民商事纠纷将不断出现。

  因此,自贸区法庭着力开展对自贸区法治保障机制、涉自贸区新模式新业态相关法律问题的前瞻调研,以及对自贸区制度创新重点领域案件的专项跟踪和定期分析,对审理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市场风险、监管问题及时预警。目前,已完成了9项自贸试验区相关调研课题,有效指导了涉自贸司法实践,推进了相关立法完善。

  法庭还与自贸区管委会及海关等部门合作,以《自贸区法庭专刊》为载体,构建了司法与行政监管信息互通交换机制;与工商部门协作,推进了自贸区市场主体信用促进机制。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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