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津冀港口签署收购协议共谋协同发展

2015年12月29日 21: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刘家宇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29日晚与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在天津签署框架投资协议,推进津冀港口资源集约利用,促进两地港口提质增效。

  根据协议,由上述两公司合资成立的渤海津冀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天津港高沙岭港区新兴建材产业基地通用码头工程(一期)和河北黄骅港综合港区多用途码头3号、4号泊位。

  渤海津冀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雅山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津冀港口群之间协同不是简单的错位发展,而应站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提升港口服务功能,丰富港口服务内涵,满足区域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需要。

  王雅山称,收购项目是在全方位考察天津、河北几百公里海岸线基础上,优选得出。天津港高沙岭码头工程是一个散杂货码头,可借助河北港口集团在大宗散杂货方面的管理技术优势迅速提升业务;河北黄骅港多用途码头则是一个集装箱码头,可借助天津港集装箱项目航线、管理团队优势做大做强。

  项目收购完成后,渤海津冀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拥有天津港高沙岭港区码头和河北黄骅港多用途码头的51%和90%股权。未来,该公司还将探索在物流金融、航运保险、绿色港口等新兴产业进一步投资。

  渤海津冀港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由天津港集团和河北港口集团方面各出资50%,主要负责天津及河北区域内港口项目投资运营与管理。

(责任编辑:王子威)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