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5月17日消息:如何创造良好的商业环境,促使企业主动转化科技成果?如何打破高校教师重论文、轻科技成果转化的惯性思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昨天来沪就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
据悉,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出台后,上海按照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大部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要将成果的处置权下放到团队或个人;加大对科研团队的激励力度,允许将不低于70%的转化收益归属团队;实行“投资损失”免责政策;同时加强执法和司法部门的工作协同,保障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本市将研究起草《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条例》,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表示,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情况来看,仍存在着科技成果评估制度不完善、现行法律法规未规定职务发明转化收益的分配技术、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协同等问题。大家提出,教育部相关文件不允许高校作为投资主体对外投资,这样就使得高校无法以作价入股的方式实现成果的转移转化,建议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法规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落到实处。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参与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参加座谈会。在沪期间,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还将就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情况赴上海大学等地进行调研。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