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法院发布《涉自贸区海事审判情况通报白皮书》

2016年07月19日 11:00   来源:上海金融报   

  近日,上海海事法院向社会发布了《涉自贸区海事审判情况通报白皮书》(中英文双语本)。据悉,这是上海海事法院首部专门阐述涉自贸区海事审判工作的白皮书。白皮书显示,涉自贸区海事案件呈现出增长态势明显、区域分布差别较大、涉案企业区域分散、航运金融“一增一少”(船舶融资类案件显著增长,航运保险案件数量较少)、离区经营现象突出等五个阶段性特点。

  据了解,航运金融“一增一少”呈现出航运发展的短板弱项。“一增”是指船舶融资类案件显著增长;“一少”是指航运保险案件数量较少,说明自贸区框架下的航运保险业既是短板,同时又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白皮书显示,船舶融资类案件通常都是借款人、担保人下落不明或避而不见,被抵押船舶的价值大幅缩水,船舶上附有高额的船员工资优先权和船厂修船款留置权,以致原告虽享有船舶抵押权,最终受实际受偿时还是大打折扣。可见以船舶为抵押物的航运融资有其一定的特殊风险,而多数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企业对该风险的把握和控制能力还不够成熟,尤其是在航运市场低迷的阶段,预计还会有较多纠纷陆续出现。“一少”说明航运保险领域并非没有纠纷,之所以出现上述差别,是因为各大保险公司的航保营运中心虽落户上海,但大多不在自贸区范围内。自上海加快建设国际航运中心以来,航运保险在机构集聚、业务总量、险种开发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今后,自贸区的创新环境和政策优势可以进一步发挥作用。

  上海海事法院自贸区法庭虽成立一年有余,但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为自贸区法治建设提供了诸多有益启示和经验。白皮书中归纳了该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八大举措,介绍了该院从科学设定目标任务、健全专项审判机制、创新诉讼便利措施、完善权益实现方式、发挥决策建言作用、对接政府管理需求、延伸司法服务功能、扩大司法信息共享等八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海事司法服务自贸区建设工作的司法实践。同时,白皮书还围绕自贸区的系列新制度、新政策、新规定的落地实施,重点分析了部分纠纷中反映出的自贸区航运发展中值得关注的八个问题,包括对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理解、个人投资航运业纠纷的特点、自贸区航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船舶交易过程中的船舶优先权法律风险、集装箱运输中“航线签注”船员的管理、国际集拼业务发展新模式、“互联网+航运”交易模式等方面所显现出的问题、风险或发展趋势,并提出了相应针对性建议。上海海事法院院长赵红表示,上海自贸区肩负着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的历史使命,海事司法则担负着以法治引领改革、规范创新,因地制宜优化完善自贸区法治环境的重要责任。我们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诉讼制度创新,通过公正高效的海事审判工作,为上海自贸区建设和航运事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保障。(记者陈健)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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