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人为完成承揽种植业保险任务,不惜试法、滥用职权,不仅自己没落到一分钱好处,还‘倒贴’30多万元,又承担刑事责任;既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又给自己的工作、生活甚至家人带来阴影……”近日,河南省长葛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向作者讲述了一起典型渎职犯罪案例背后的故事。
办“业务”
盯上国家财政补贴
张国营是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公司原经理;周舟为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公司原党支部书记,两人掌管着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长葛的所有保险业务。
2012年初,张国营连续接到上级公司的两份文件,要求各支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种植业保险惠农政策。这让张国营犯了难:2009年,虽然国家推行这项惠农政策,要求对小麦、玉米等大宗农作物为保险标的的种植业保险保费实行补贴,但这项政策在长葛没有得到很好落实。
“上级不断要求,投保任务很紧,即使有难题,我们今年也要想办法完成。”张国营对周舟讲出了自己的想法。两人决定“知难而进”,打起了国家财政补贴的主意。
据了解,种植业保险保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80%,参保农户承担20%,也就是说,农民只要缴纳每亩地两三元的保费即可参保,且每亩地可获得当年保费总收入3倍以内的赔偿。比如,小麦每亩保额311元,每亩保费18元,农民每亩支付3.6元可参保,受灾后最高能够得到900余元保险理赔款。
张国营和周舟商量后决定从保费构成上做文章,替农户支付20%的保费,参保后再通过报假险获取赔偿的途径把自己的钱套出来。
巧“公关”
盗取4000农户资料
“就算我们把保费拿出来,也需要参保人的基本资料。”张国营供述。按照上级公司的文件要求,农业保险工作由乡镇政府总体负责,农户保费收取及投保资料收集工作由设在乡镇财政所的农业保险办公室(农险办)具体实施,配合保险公司完成农业保险工作,实际操作中,主要由保险公司找农户做工作、收保费、办手续。于是,张国营和周舟盯住了各乡镇政府,两人各自负责几个乡镇展开“公关”。
果然,乡镇负责人一听到挨户宣传、整村参保、村委确认、按时收费、农户签字等这些程序和具体工作要求的时候都嫌麻烦,“一听向农民要钱,就更不同意了”,都强调按上级规定,让保险公司自己找农户做工作,乡镇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这个结果在两人意料之中,而后,张国营和周舟向乡镇负责人亮出“底牌”,承诺:“只让乡镇政府履行相关保单手续,农户保费不用管,乡镇政府提供农户的基本资料,等保单出来后盖章和签字就可以了,出险后保险公司依法依规赔偿。”
这个承诺让乡镇负责人动了心,认为“农民不掏钱还能参保获得赔偿,自己是在为群众办好事”。于是,就给乡镇农险办所在的财政所“打招呼”,表示同意向保险公司提供农户资料,并配合做好盖章、签字等工作。
“其实,也有一些具体操作人不同意给我们提供农户资料,他们觉得这不符合政策规定,我就跟他们说这只是履行一下手续,不需要农民出钱,他们没说什么,也就把资料拷贝出来了。”张国营供述,得到农户资料后,由内勤整理并录入系统,报请省公司核保,省公司同意核保后,自己就拿着同保明细表和投保单到乡镇政府盖章签字。
据了解,张国营和周舟从4个乡镇拷贝出4000余户农民的基本资料,并由张国营借款30余万元用于缴纳保费。一切就绪后,张国营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呈报了承保情况汇总表和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申请,并于2012年4月、6月、10月、12月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共计100余万元,而保险相关手续都由保险公司保存。
套“补贴”
违法滥用职权被抓
2014年4月,长葛市检察院组织人员摸排线索,到保险公司调取国家关于种植业保险补贴的相关文件,查阅了该市4000余份种植业保险保单,发现该保单参保人签字字迹一致。
“我们当时就确定里面有问题”,该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孟英亮介绍,该院分两组人员同时展开调查,一组办案人员到涉案村委会了解情况,另一组办案人员拿着保单挨家挨户走访询问农户是否参保,“村支部书记根本就没接到过宣传种植业保险的工作任务”,一个村十几户村民都表示没有听说过种植业保险,更谈不上参保。但是,保单上的基本信息却准确无误,签名也清晰可见。
“直到我们向涉案几个镇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时,他们还认为自己为农民办了好事,根本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滥用职权罪。”孟英亮介绍,办案人员走访农户工作还未结束,张国营和周舟就到检察机关自首,退还赃款。
从开始实施犯罪到案件办结,两年间,张国营并没有按照“计划”报假险骗取保费。
“借钱的时候想着报个假险骗点保费把钱还上,但是后来想想,保险诈骗是违法的,也就放弃了这个念头,现在还欠着别人30多万元,本来还觉得很委屈,经过检察官解释,我明白我们滥用职权不仅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更剥夺了农民参保的权利和积极性,我很愧疚。”张国营和周舟对自己导演的这出损人害己的闹剧悔不当初。
调查表明: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主要发生在乡镇以下发放使用环节,这一环节监管缺失现象突出。对此,孟英亮认为,主要原因是涉农惠农领域资金项目监管机制不健全、不完善,资金量大、面广、点多、线长,客观上造成了资金监管难度很大。
“我们认为本可以避免的案件却真实发生了,突出了相关责任单位不依法行政的问题。2013年以来,我们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专项活动,通过查办案件纠正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怠作为、乱作为现象。今后,我们还要在扶贫、招标、环境保护、教育补贴发放、国家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开展专项职务预防犯罪工作,希望通过个案宣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起到打击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避免因‘不依法行政’引发类似案件发生。”该院检察长马光禹评析此案时说。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