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侵害群众利益 浙江3起案例上中央纪委通报

2017年02月08日 17: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陈丽莎

  违规领取公益林补偿金、挪用工程款、挪用公款……浙江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了中央纪委“每月通报”。

  8日,记者从浙江省纪委监察厅获悉,当日中央纪委发布了“每月通报”,通报了2017年1月份的68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浙江有3起。

  据了解,浙江衢州市衢江区岭洋乡洋口村原党支部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黄智勇存在违规领取公益林补偿金等问题。黄智勇利用职务便利,在分配公益林补偿金过程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为家庭成员多申报面积,违规领取补偿金6万余元;其还侵占他人补偿款5480元。2016年11月,黄智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浙江青田县温溪镇党委原副书记郭国王挪用工程款。郭国王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某村土地平整工作期间,多次挪用工程款共计170万元,用于家属黄金买卖和偿还借款等。2016年6月,郭国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浙江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原主任、殡葬管理所原所长林再新也存在挪用公款问题。林再新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墓款共计178万余元,用于个人炒股。2016年12月,林再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石兰兰)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