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发展理念引领银行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2017年02月17日 10:17   来源:天津银监局   

  2017 年 2月 16日 ,第 94场银行业新闻例行发布会在京召开,天津银监局副局长王文刚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 引领银行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为主题,介绍了天津银监局引领辖内银行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情况,一同参与本次发布的还有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行长冯丹、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行长蒋伟等。

  天津银监局在银监会的领导下,强化“监管引领、配套支持”,推动辖内银行业将五大发展理念贯穿京津冀协同发展全过程,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战略实施三年以来,京津冀协同效应充分显现,天津银行业资产总额从 2013年的 3.6万亿元增长到 2016年的 4.8万亿元,增长 33.3%。

  一、坚持创新发展,提升城市定位

  天津银监局推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管理机制、深化产品和服务创新、改进业务流程,全面提升示范引领作用,全力支持打造天津“一基地三区”。截至 2016年末,天津银行业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贷款余额 4265亿元,比年初增加 491亿元。

  (一)瞄准产业升级,助力 “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 建设

  引领辖内银行业加快“产融结合”,落实《中国制造 2025》,针对制造业企业特点进行产品和业务创新,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十大支柱产业等重点行业企业。鼓励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参与产业投资基金, 100亿元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 200亿元天津市海河产业引导基金先后设立。近三年来,天津生产空客大飞机 147架,总额 850.7亿元,十大支柱产业集群占全市工业比重达到 77%。

  (二)发力航运金融,助力 “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 建设

  引领辖内银行业以东疆保税港区为起点、天津港为依托、于家堡金融区为纽带,初步构建起航运金融服务体系。在率先开展国际船舶登记、国际航运税收、航运金融以及租赁业创新等四项制度试点基础上,以飞机、船舶租赁业务为突破口,推进航运金融租赁业务国际化,继续巩固加强天津金融租赁全国领先地位。国内首单飞机租赁业务、国际船舶租赁业务、海工离岸租赁业务等创新均在天津率先实现突破。

  (三)构建“大金融”体系,助力 “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 建设

  在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天津逐步完善全牌照、多层次、开放型的金融机构体系,全市金融及金融服务机构达到 2273家,其中持牌法人金融机构 67家, 2016年金融业增加值占 GDP的比重达到 9.4%。支持示范区引进金融运营中心,跨越传统金融和新型业态,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 10余家金融机构在津设立了数据中心、科技中心、金融服务外包等区域性运营中心。

  (四)推进金融改革,助力“改革开放先行区”建设

  坚持“鼓励与规范并举、培育与防险并重”的原则,支持辖内银行业在防风险前提下先行先试。借助监管、税收、法律、登记等制度创新,辖内金融租赁公司加速国际化,初步奠定了我国金融租赁行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 2016年末,天津金融租赁资产规模占全国近 30%,工银金融租赁公司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首创了“保税租赁”模式。助推天津滨海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全国首批投贷联动试点地区,出台《天津市投贷联动试点监管实施方案》,指导中国银行、天津银行等在津设立投资子公司,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在津拓展投贷联动业务。截至 2016年末,天津地区五家试点总、分行已办理投贷联动业务 14户、余额 2亿元。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境外上市。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 2016年上半年辖内银行业为“走出去”企业融资 2953亿元,同比增长 38.7%。

  二、坚持协调发展,汇聚各方力量

  天津银监局以构建多层次的合作协调机制为抓手,完善银政企三方合作体系,促进京津冀三地金融资源统筹、资金融通,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一)加强银政企协调联动

  主动联系协调,推动各大银行总行与市政府有效对接。国家开发银行总行与京津冀三地政府签署合作备忘录,拟于 2015-2017年安排 2.1万亿元融资总量支持。中国银行总行与天津市政府、浦发银行总行与滨海新区政府也分别签署战略协议,未来将分别提供 3000亿元、 1500亿元意向信贷额度支持。主动加强与市发改委等部门沟通,为银行提供承接优质企业和项目名单,引导辖内银行业服务产业转移对接。 2016年,天津引进首都项目 1000个,协议投资额近 3000亿元,银行业支持产业转移项目 141个,贷款余额 244.3亿元。

  (二)促进银行内外协调联动

  指导银行加强行内、行间跨区域合作,行内形成“集团军”,跨行形成“同盟军”,通过银团贷款等形式提升协同作战能力。据统计,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了总行或分行级别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 24个,设立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专业部门 13个。针对京津冀一体化项目资金需求规模大特点,三地银行业全面深化合作,提升资金供给能力。截至 2016年 9月末,天津银行业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银团贷款余额 902.8亿元。

  (三)推进监管协调联动

  三地银监局签署《京津冀银行业监管合作备忘录》,迈出了沟通合作的第一步,政府金融工作部门也建立了定期磋商机制。初步实现了监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动三地银行业建立了战略合作,支持三地重大项目。

  三、坚持绿色发展,聚焦动能转换

  生态环保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三个突破口之一,强调三地联防联控,重点治理水环境恶化、大气污染,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2016年,巴黎协定签署后,全球都在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商业银行成为绿色金融的主要实践者,包括兴业银行在内越来越多的银行成为“赤道银行”。

  天津银监局积极倡导绿色信贷,引导辖内银行业优化信贷结构,将资金引导到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促进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化解,逐步退出高污染、高耗能、低效益行业。华夏银行引进世界银行贷款,投放 4.6亿欧元转贷款支持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兴业金融租赁公司创新绿色租赁模式,围绕低碳经济、生态经济、循环经济三大版块加快绿色租赁产品创新,累计投放超过 700亿元,余额超过 400亿元,在全部业务规模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目前,天津银行业绿色信贷占全部贷款达 9%,为五年内实现“碧水蓝天”贡献了力量。

  四、坚持开放发展,促进合作共赢

  对内开放的京津冀最具向心力,对外开放的京津冀最具竞争力。天津自贸区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引擎,也是三地共同对外开放的平台。

  (一)加大简政放权,推进监管服务创新

  创新机构准入方式,出台《关于简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银行业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准入方式的实施细则》,部分审批制事项改为事后报告制。创新监管审批机制,将银行业行政许可事项纳入行政许可服务大厅集中受理。截至 2016年末,天津自贸区制度创新清单 9项已完成 8项,完成率 88%,自贸试验区内设立银行业营业机构 110家。

  (二)依托内外资源,服务三地企业需求

  用好用足政策优势,为企业提供综合跨境金融服务。截至 2016年末,自贸区内银行业跨境人民币资金支付结算总额 565.5亿元,跨境外币支付结算总额 1018亿元。大力发展离岸金融,为三地企业提供跨境融资渠道。交通、招商、平安和浦发 4家自贸分行充分利用离岸牌照和总行授权,为三地企业提供离岸金融服务。截至 2016年末,天津自贸区离岸银行业务资产总额 25.3亿元,开立离岸账户 324户,国际结算量 635亿元。

  五、坚持共享发展,缩小地区差距

  天津银监局立足为民监管、改善民生,着力增加普惠金融服务和产品供给,推动京津冀金融服务同城化,让金融消费者共享发展成果。

  (一)构建“同城金融圈”,实现区域共享

  天津银监局以构建“同城金融圈”为目标,引导辖内银行加快产品创新、业务流程创新。工商银行建立京津冀抵押资产池,实现京津冀地区个人客户 “一地抵押、三地贷款”。天津农商银行联合北京农商银行、河北省联社及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推出“京津冀农银通”借记卡,实现农信系统内通存通兑、 ATM跨行服务免费。

  (二)发展普惠金融,实现成果共享

  天津银监局通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与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高管履职、市场准入挂钩(“三个挂钩”),推动辖内银行业大力扶持小微企业。 2016年末,辖内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6459.7亿元,小微企业贷款户数 81111户,申贷获得率 92.6%,连续多年完成“三个不低于”等监管目标。加大金融支农力度, 2016年末辖内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 2666亿元,涉农地区网点 1333家,农村地区电子机具 4.3万台,实现涉农地区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以“资产资本化证券化”为主线,鼓励辖内银行业支持国企引进战略投资者、民营资本,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国有资本、社会资本融合发展。

  (三)搭建交互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加强与地方发改委、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瞄准三地定位,及时向金融机构传导产业转移、交通环保等产业政策和财税补贴、管理人才等扶持政策,促进三地金融服务形成合力。发挥监管协调作用,推动三地银行业加强同业合作,促进信息共享,实现行业共享共赢。

  下一步,天津银监局将在银监会的领导下,加强协调,主动作为,引领辖内银行业全力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向纵深推进。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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