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政策沟通 消除“一带一路”国际税收壁垒

2017年06月15日 14:07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深化政策沟通 消除“一带一路”国际税收壁垒

  本报记者 潘英丽

  如何消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税收壁垒?迄今为止,政府、学界、企业、第三方机构以及媒体,尚未达成共识。在中央财经大学举办的首届 “一带一路”国际税收政策论坛上,来自各国的相关领域专家,就国际税收政策的完善展开积极对话。

  “低税率宽税基”方可持续稳定投资企业

  OECD原税务政策与管理中心主任、现任维也纳经济大学全球税收政策研究中心主任JeffreyOwens分析,税务虽然不会对投资起到主要作用,但是如果税收存在不确定性,将会影响积极性。

  “一带一路”上的税收存在不确定性,主要是因为很多国家包括中国在内仍存在很大的预算赤字,可能未来几年不会出现大幅度扭转,加之人口结构老龄化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税收体系,这将对政府财务平衡带来阻碍和困难。JeffreyOwens预测,今后的税收政策将是低税率、宽税基的趋势,以持续稳定“一带一路”上的投资企业。

  那么,政府将如何应对不确定性?JeffreyOwens认为,首先,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与企业进行对话。将政策转变成立法前,应充分征询各方意见。对此,可借鉴某些国家用绿皮书、白皮书的做法,提前广泛吸收民众参政意见,法律制定也必须非常清晰。其次,在国内层面,应提供指南,面向公众解释法律,将不确定性的争议问题尽可能在本国提前解决,不要留到退税时再解决。第三,设计税收激励政策。在“一带一路”背景下,须设计在不同国家能一致执行的规则,虽然很难,但必须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第四,继续多边协议的签署和执行,包括多边预约定价安排、多边联合审计等。这些多边活动均可减少国际层面的税收不确定性。第五,跨境争端解决机制。让企业尊敬法律精神,确保为纳税机构提供真实的信息,让企业了解国家政策环境。

  各国之间需要广泛合作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管理司司长廖体忠在论坛上表示,“一带一路”倡议是进一步全球化再平衡,即商品和服务的自由流动、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全球各国税法千差万别,商业环境不尽相同,但商业模式却越发趋同。必须充足了解各国商业环境,才能真正开始进行税务研究。各国之间需要双边解决,甚至多边谈判来解决,进行广泛合作。

  廖体忠介绍,最近签署的BEPS多边协议就是要让沿线国家广泛参与,坐下来共议如何解决错配问题。为此,中国已实施一些措施,把协议收益的许可流程进行简化,进一步改善相互协议的流程。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崔晓静在论坛上提出,与“一带一路”国家启动多边谈判,提供尽可能全面的正面清单,告之哪些可享受免税。正面清单必须明确机构范围,哪些机构可以申请免税。在中国已经签署了的54个双边税收协定中,51个国家规定付给另外缔约国政府的利息可免税,另外还有36个税收协定仅规定了免税的条款,没有明确的免税清单,关于利息税的条款将会更为优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需要更多的勇气、更多的创新修改税收修订协议。

  在现有的协议里,中国与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的税收优惠仍有很多不确定性和模糊性,但另一方面,在双边一级的跨境融资有一种新趋势,就是要不断地扩大税收优惠范围,在不同情况下采取不同的谈判,以便提供一种明确、稳定,以及更优惠的跨境金融税收优惠体系。

 

(责任编辑:秦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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