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湖南省涟源市高新区人和新村村民在查看“中小型工程实施流程图”。 毛德 摄
生孩子办户口,得上村里盖章。遇上村干部借机要点好处费,也不少见。要是办事者与村干部有矛盾,这个章可能一年半载都盖不上。纪委下去了解情况,村干部却能找到一堆理由:“不知道这个章能不能盖、盖之前谁负责审核……”这种涉及村级事务的权力虽小,却时刻发生在群众身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一旦“微权力”产生了腐败,就会直接影响到群众的满足感、获得感,甚至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
为解决村级“微权力”腐败问题,今年3月,湖南省涟源市出台《村级“微权力”风险防控试点工作方案》,在3个乡镇的11个村试点村级“微权力”风险防控。试点3个多月来,该市已查处相关案件8起,处分15人;挽回经济损失84.58万元;涉及农村“微权力”腐败的信访量较去年同期下降62%。
通过什么方式防控村级“微权力”风险?记者带着疑问走进了涟源市。
以服务群众为落脚点,以加强监督为重点,构建村级“微权力”规范化运行体系
涟源市位于武陵山扶贫开发片区,每年都能获得大量国家财政支持的项目资金。对单个村来说,这些项目资金需要去跑、去争取。
2016年5月,涟源市纪委就查处了一起以跑项目为名侵占项目资金的案件。该市龙塘镇合林村原村支书谭平英和村委会原主任邱梦雄,争取到一个涉及17.5万元资金的扶贫项目,可真正惠及村里的资金却只剩下一半。“一半的资金被他们以请客送礼为由吃光、用光。”涟源市纪委常委张冬根说,“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笔支出竟然还是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最终,谭平英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邱梦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低保申请到印章管理,再到危房改造资金申报、小额信贷办理,这样的“微权力”腐败在几年前的涟源市并非个例。仅2011年至2016年,涟源市查处的村级“微权力”腐败案件就达510起。
究竟如何规范村级“微权力”的运行,堵住“微权力”运行的制度漏洞,又如何加强对“微权力”运行的监督?频繁发生的村干部“雁过拔毛”“吃拿卡要”问题,引起了涟源市委领导的重视。
2016年底,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农户调查、搜集文件资料等方式,涟源市整理出散落在各级文件中的70余项村级“微权力”,并精简成包含32个项目的《村级“微权力”清单》,对每一项村级“微权力”的行使列明了规范。
“32项‘微权力’每一项都有配套的权力运行流程图。有了明确、规范的流程图,村干部再以不知道如何审核、谁来盖章等理由推卸责任,就难辞其咎了。”涟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纬辉说,“开展‘微权力’风险防控的落脚点是服务群众,重点在于加强监督,从而构建起村级‘微权力’规范化运行体系。”
根据目的、任务、职权范围的不同,32项“微权力”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务管理、便民服务三个大类。其中,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包含财务开支、村集体资产资源、工程管理、物资服务采购等8项内容;村务管理涉及村务公开、印章管理等5项内容;便民服务类涵盖社会保障、计划生育、规划国土等19项内容。
明确规范的权力运行流程图,有效减少了权力暗箱操作的空间
“以前,村集体建房只需要几个村干部坐下来商量一下就可以定。工程建到一半,如果承包商要追加预算,村干部点个头就行。”涟源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处干部易智辉说,“有的工程预算10万元,结账时却成了20万元。用权随意性大,程序也不公开、透明,非常容易滋生腐败。”
如今,有了“微权力”清单,工程项目要随意追加资金投入就不那么简单了。今年3月,高新区马头山村准备翻修村办公楼,工程预算约10万元。按照“微权力”清单关于中小型工程(5万元至200万元)建设流程图的要求:首先由村“两委”提出项目实施方案报乡镇批准,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形成书面决议。然后,再由村级招标小组开展招投标,招标结果公示5日后方可签订合同。易智辉笑着说:“由于整个招投标过程都是集体讨论、公开透明的,再也没有村民说闲话了。”
为了防止施工方中标后任意追加资金等问题的产生,涟源市还出台了《关于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几点建议》。《建议》明确要求,涉及工程设计变更、材料和设备换用及其它实质性变更,根据变更金额,分级召开会议讨论确定。工程变更情况须形成书面决议并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同时,报乡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或批准。项目完成后,还要进行工程验收,相关财务资料报乡镇村财服务中心结算,并由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
涟源市在配套编制的村级“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时还提出了“五个明确”的要求,即明确事项名称、责任主体、权力事项的来由与依据、权力运行的操作流程以及公示权力运行过程。32张明确、规范的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了工作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规范、规范有依据,有效减少了权力暗箱操作的空间。
只要发现问题,就可以拿着清单质问村干部
今年4月,白马镇泉塘村建设了一个园艺场。项目完成后,施工方拿了一张非正规收据报销挖掘机施工费,当即被退了回来。“没有正式发票,村民监督委员会不能签字。”泉塘村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杨明生说,根据“微权力”运行流程图的要求,任何资金的支出必须有正式发票。
除了注重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涟源市纪委还出台了《村级“微权力”风险防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针对乡镇、市直单位班子及其工作人员,村干部以及村民监督委员会三类主体,分别规定了应当问责的情形。比如,乡镇、市直单位班子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进村级“微权力”风险防控工作中,如果存在不作为或工作指导、监督不力、执行不到位;对符合办事流程的申请不受理、不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等问题的,一律追责。
除了构建乡镇、村委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机制,该市还注重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在记者去往试点村的路上,就看到了不少村级“微权力”风险防控的宣传牌、宣传栏。“只要发现问题,我就可以拿出清单质问村干部。”人和新村村民龙河山告诉记者。
据了解,涟源市在11个试点村逐户发放《村级“微权力”风险防控》的小册子。小册子里明确列出了村民可以通过电话举报、网络举报和微信举报等3种方式开展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来监督权力,才能让廉洁深入人心。”孙纬辉说。(本报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毛德)
声音
湖南省娄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勇:村级“微权力”虽小,但直面群众、关系民生,群众最关切、感受也最深切。规范村级“微权力”运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措施。必须紧盯过年过节等重点时段、管钱管物等重要岗位、申报发放等关键环节,全方位加强对民生资金、支农惠农强农资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等权力的监督,扎紧制度的笼子,清除“微腐败”滋生的土壤,让村级“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基层规范、公开、透明行使权力。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