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领域腐败易发:浑身都是权力 借地生财花样多

2016年09月30日 14:2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段江卫 范育杰 唐轶康

  近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通报10起发生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工程招标投标及承揽工程,在征地拆迁补偿中优亲厚友,在审核报批手续过程中收受礼金……在国土资源领域,五花八门的贪腐手段令人大跌眼镜。

  一段时间以来,因贪腐落马的领导干部中,有不少就是在土地等资源征收、出让等问题上大肆受贿。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频发?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下,应如何填补制度漏洞,还国土领域以洁净?

  “浑身上下都是权力” 借地生财花样多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有对土地、矿产等资源进行管理、使用、规划等一系列重要职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土地、矿产等资源越来越“抢手”,国土资源部门也越发显得“权重”。

  近年来查处的国土资源领域腐败案件显示,只要动起歪脑筋,上至厅长、局长,下到科长、科员,都可能利用职权和漏洞,捞取“好处”,从资源里大捞一笔。一系列环节中的决策人、经办人拥有较大的自主决定权,这些都给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比如审批环节。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官员在土地审批中越权越位,滥用职权违规违法审批,随意划拨土地,或将应该作为经营性土地出让的作为划拨土地供应,造成国有资产流失。2015年1月至10月,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集中开展的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违规用地问题2.8万余起,107人因违规审批用地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再比如执法收款、罚款环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有查处违法用地、执法、罚款等职权,有些干部就利用职权“吃拿卡要”。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赵辉平在担任湖南省湘潭县国土资源局花石中心所所长期间,以办理用地手续的名义打白条收取胡某办理费1万元,收取程某办证费10万元(后转为个人借款),用于个人消费。赵辉平受到开除党籍等处分。

  还有的地方官员打着招商引资等幌子,违反国家关于土地“招拍挂”、土地评估、费用返还的规定,或暗箱操作帮助中标,或低价评估损公肥私,或违规返还输送利益,变着花样搞“权钱交易”。安徽省商务厅原厅长曹勇曾在某公司投资淮南主题公园项目过程中,一边滥用职权,同意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17亿余元,由此造成国家难以追回的巨额损失;另一边其妻子却高价卖给请托人房产、货物而获得巨额利润。

  当前,城镇化进程正在开展,拆迁安置、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在基层也有深厚的土壤。对此,专家指出,不管是哪个环节出问题,不管玩的是什么花样,都逃不开权钱交易的“黑幕”,终归还是因为权力太集中,有的部门可以说浑身上下都是权力,而权力可以产生“效益”,这个诱惑是很大的。

  面对“纸醉金迷”的围猎

  底线失守必溃败

  随着土地资源日益增值,国土资源部门就成了各路老板“公关”和“围猎”的目标。面对“纸醉金迷”的诱惑,党员干部的廉洁防线稍有闪失,都容易成为溃堤之穴,直至走上腐败的歧路。

  如果没有正确的权力观和公私分明的自律意识,在另有所图的老板和金钱的诱惑面前,党员干部一旦失去定力,迷失于老板的“友情”,沉浸于奢靡的欲望,腐败问题就这样由浅入深,令其逐步沦陷。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土地储备中心原主任张康林跟老板成为“朋友”后,不但利用职权为老板办事,收受巨额贿赂,还充当公关“掮客”,亲手帮开发商把300万现金送到时任区委书记谢超的家里。

  制度上的漏洞为个别干部“靠山吃山”埋下隐患。一些国土资源部门集土地审批、流转,甚至仲裁等权力于一体,既做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也容易滋生廉政风险。针对以上问题,尽管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并逐步建立健全了如土地“招拍挂”等系统的规章制度,但在个别地方的实际操作中仍留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一些地方政府政绩取向GDP至上,优先为招商引资、扶持产业“开绿灯”,留下制度的监管“空当”,这些都可能成为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土地交易,进而从中谋利的借口。

  国土资源相关业务的审批办理政策性强、种类多、环节多,专业要求高,给相关部门监管带来了难度,发现问题容易滞后。个别地方的领导干部由于法纪意识淡薄,头脑中的功利主义思想根深蒂固,为了眼前利益,不顾肩上的主体责任。他们为了招商引资出政绩,对违规干预、办理土地手续,违规用地、批地甚至卖地的问题干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国土领域的不正之风。

  “一边是奔着权力来的各种诱惑,一边是制度管控上还存在薄弱环节,遏制国土资源领域的腐败问题,就得双管齐下,一方面分解、制约权力,一方面筑牢、加固防线。”有关专家建议。

  唯有依规用权依纪办事

  方能尽职尽责

  找准了病根,才能对症下药。国土资源领域发生腐败问题,根子在附着在权力之上的不正当利益,把权力管好,才能治好由权力寻租带来的腐败问题。

  欲管好权,必先管好用权的人。要通过宣传、教育,尤其是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依纪、依规、依法用权的理念,明白权力不能沦为满足个人欲望的私器。2015年7月,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曾发布《一个国土局长的蜕变》案例,曾任湖北省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的吕兴国,在案发后忏悔“悔不该丧失原则,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就是很好的警示教材。

  某一岗位上的权力过于集中,容易产生腐败风险。要用制度分权、晒权、管权,逐级逐步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把权力分解到各级各个环节,晾晒到阳光下,要有刚性不要“橡皮筋”,要可视化不要搞暗箱。今年6月,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专门组织系统培训班,就实行所有审查事项和审查环节上网运行、阳光审查、限时办结等业务开展培训。同时向社会承诺,接受监督,对涉及国土资源行政审批、资金分配使用等权力集中的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权力滥用。

  口说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形成强有力的震慑,离不开监督问责。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把压力逐级传导下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负起主体责任,主动强化内部监督,主动公开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依靠群众,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把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消灭在初起。(段江卫 范育杰 唐轶康)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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