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亟需以绿色发展推进高质量发展

2018年04月09日 17:00   来源:人民网   罗来军

  步入新时代,长江经济带已成为联动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抓手。2014年9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标志着长江经济带发展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201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一带一路”“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列为新时期优化我国经济发展空间格局的“三大支撑带战略”。2017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再次明确长江经济带发展肩负谋划我国区域发展新格局、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的重大历史使命。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视察工作时,高度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笔者认为,我们应勾勒出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精准定位,即在生态优先的前提下谋发展,发展不能破坏生态环境,甚至还要反过来促进生态建设。简言之就是,“绿色”下“发展”,“发展”增“绿色”。

  就目前形势而言,长江经济带实现高质量发展,就亟需推进绿色发展。主要措施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切实采取措施,彻底制止多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行为。长江经济带的环境污染,其中,水、空气、土壤等方面均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面对多种的污染问题,我们亟需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一方面,需要对造成水、空气、土壤等方面的污染源进行控制或者清理,对能够改造的污染严重的传统工业进行创新改造,实现转型升级,达到环保标准,而对不能改造或者改造困难的污染工业实施搬迁,或者进行关闭停产。另一方面,建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和完善生态环境管理,保障生态维护和建设成效,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就是建立明确的、具体的损害赔偿制度和处罚机制。

  二是勘定长江生态屏障地理范围,申报建设国家公园。一个国家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建设国家公园意义重大,国家公园已经成为一项具有世界性和全人类性的自然文化保护运动。世界上各种类型的国家公园一般都具有三个比较明显的特征:一是自然状况具有天然性和原始性,二是景观资源具有珍稀性和独特性,三是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繁荣地方经济,开发国民游憩的旅游观光业。长江上游地区和与之相关联的乌蒙山集中连片特困区合在一起,良好地具备了国家公园上述三个特征,能够按照“国家公园”的要求进行建设和规划。

  长江上游地区素有绿色生态屏障之称,是长江水资源的根基和命脉所在。长江上游地处我国一级阶梯向二级阶梯的过渡地带,地质构造复杂,地貌类型多样,生态环境复杂,生物多样性丰富,构成了长江上游特殊的地质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赋予了特殊的生态环境功能。而乌蒙山集中连片特困区是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主战场之一,而其地理区位与长江上游地区交织在一起,其发展模式必然是生态保护和建设下的绿色发展。因而,二者合一,能够系统性共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国家公园。

  三是利用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发挥长江经济带固有的生态优势和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无污染、污染容易防控的环保型产业。发展绿色产业也可以与建设国家公园一并规划与实施,因为国家公园建设既能够更好地保护亟需保护的重要自然生态要地,又有助于开发生态型产业。比如,四川蜀南竹海在地理位置上属于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国家公园,其在竹生态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能够成为镶嵌于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国家公园中的一颗明珠。国家公园的建设将会为蜀南竹海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平台和条件,也更能够挖掘和展现蜀南竹海的资源优势、文明特色和开发价值。

  四是加强组织协调,在自然资源部下设立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协调委员会。由于长江经济带覆盖11个省市,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容易陷入“九龙治水”困境。对多个省市的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进行协调是一个涉及多要素、共同管理的复杂巨系统,其保护与发展工作需要多地区、多部门之间的统筹协作、综合决策。为此,亟需设立一个统筹协调的机构。可以在自然资源部下设立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协调委员会,该委员会以自然资源部为考核主体、省市为责任主体,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行跨区域联合执法。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院长、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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