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内河船员持一方签发证书可在三地船舶任职

2019年01月24日 10:25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霍朋帅、陈泉涓 记者曹智、宋平)近日,河北海事局、北京市地方海事局、天津市地方海事局、河北省地方海事局(以下简称三地四局海事管理机构)共同签署《京津冀区域内河船员管理协同发展框架协议》。协议明确了京津冀内河船员管理坚持协商共建、逐步推进的原则,确立了京津冀内河船员适任证书统一、船员培训机构统一、考试发证一体化、船员管理一体化等内容。

  根据协议,三地四局海事管理机构对签发的船员服务簿,内河船员驾驶岗位、轮机岗位适任证书(二、三类)和内河客船特殊培训合格证互认,船员适任证书适用范围统一调整为“北京市、天津市及河北省内河水域”,船员持三地四局海事管理机构任一方签发的上述证书,有效期内均可以在京津冀区域内航行的船舶上任职。

  为促进三地内河船员管理协同发展,三地四局海事管理机构建立了京津冀内河船员管理协同发展海事联席会制度,在政策、规划、制度等方面进行组织交流,研究协同发展工作,议定和调整有关事项。

  为最大限度实现京津冀内河船员管理一体化,三地四局海事管理机构在统一考试大纲、考试题库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考官、评估员库,统一公布培训、考试信息。船员持有京津冀任一具有资质的船员培训机构开具的培训证明,可以自由选择三地海事管理机构中具有考试发证权限的机构,申请考试和办理船员适任证书。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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