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鼓励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加大违法惩处力度

2019年04月29日 14: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29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今日表示,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把它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础性工作。

  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提问:请问生态环境部在推进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如何通过企业信息公开来促进公众参与?

  曹立平回应,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企业的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工作,按照“健全制度、更新目录、推动公开、鼓励参与”的要求,不断深化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生态环境部先后印发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系列文件,规章和规范。规范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更新名录,组织做好2019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尽快完成名录更新工作,并按时向社会公开。

  三是推动公开,自2015年起,生态环境部将各省(区、市)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将纳入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企业的相关环境信息向社会公开。

  四是鼓励参与,指导各地采取通报表扬,有奖举报等一系列做法,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在这方面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对于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李干杰部长指示要把它作为一座金矿来挖,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础性工作。在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中,凡是涉及12369群众信访举报的相关信件,涉及到大气污染防治的,全部通过强化监督工作组进行核实核查,督办落实。

  曹立平透露,在5月份将要开始的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中,生态环境部把群众来信来访举报问题的核实核查作为重要内容,督促地方彻底解决。保证老百姓每一份举报,每一个来信都有着落,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曹立平指出,总而言之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部分地方仍存在名录发布和公开不规范、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信息渠道不统一的问题。主要是两个责任没有落实,一个是重点排污企业主体责任没有落实,第二个是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没有落实。

  曹立平称,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在几个方面落实工作,一是及时向社会公布重点企业排污名录,每年3月底以前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向社会公布重点污染企业名录。二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公开环境信息,竖立环境信息公示牌。三是进度检查,对公开信息不真实、不及时的要依法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部下一步要指导地方加大这方面的查处力度,确保企业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确保通过信息公开增加社会监督的力度。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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