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江西人大代表们建言献策

2020年01月20日 16:51   来源:中国江西网   廖济堂 章娜 李巧

  建议每年统一组织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建议引导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建立重大涉企政策法规执行落实成效评估机制……民营经济是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何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多位省人大代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文/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廖济堂 章娜 李巧

  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

  省人大代表陈军玲表示,民营经济贡献了大量税收,解决了大量就业,而大量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为民营企业的茁壮发展、创新进步作出了贡献,但这些长年奋斗在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在职称资格评定上却一直处于弱势,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关怀。

  陈军玲在调研时发现,一方面,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普遍反映,职称申报渠道不通畅、申报条件不熟悉;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在申报许可、认证时,因符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要求的人员稀缺,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陈军玲建议,我省出台政策建立评审机制,制定特别针对相关的民营企业专业资格职称认定的补充政策,使之常态化、规范化。比如,可由省人社厅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落实政策和规范流程要求,疏通申报评定渠道。

  同时,建议按照企业的规模、产业类别和专业职称的分类,指定主管部门每年统一组织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做到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同等对待,让民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能享受同样的职称待遇,将民营企业职称评定情况列入主管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引导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

  融资难是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省人大代表刘持彬建议,融资政策应照顾处于明显弱势地位的民营企业,协调和引导省内各类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的信贷额度,引导他们向民营企业贷款让利。

  同时,建议进一步完善我省信用担保及政策性担保政策,建立健全省、市、区(县)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为民营企业顺利获取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有效的政策性担保支持;引导省内金融机构在对民营企业贷款时,适当提高抵押物抵押率,减少要求企业法人代表、股东、高管、股东家属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引导省内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民营企业短期偿债压力;由政府部门协调银行推广无还本续贷业务,真正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此外,建议对符合我省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在其困难时期可以进行必要的财政救助、纾困救难;建议组织人大代表对省内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评议。

  建立重大涉企政策法规执行落实成效评估机制

  省人大代表周华爱表示,我省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但纵观全省情况,在涉企政策法规落地见效过程中,还存在着民营企业对政策法规知晓度有待提高、政策执行一刀切、政策获得感不强等问题。

  周华爱建议,强化政策法规执行,促进落地落实。对于重大涉企政策法规的执行落实,要建立成效评估机制,评估政策法规是否落地落实、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等,通过评估,增强政策贯彻度和企业获得感,从而更好地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同时,建议强化政策法规制定流程,广泛征求意见。在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时,要精准了解企业所急所需所盼,广泛征求、听取和采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建议,使拟制定的政策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实际设置缓冲期,为企业留有必要的准备时间,避免政策执行一刀切。

  此外,建议强化政策法规宣传,提高企业知晓度。涉企政策法规出台后,相关部门要及时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解读,让广大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知晓政策,指导相关企业研究并用好政策,增强政策知晓度,推动企业更好发展。

  加大对企业引进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支持力度

  省人大代表潘新华表示,近年来,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在非公经济和实体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又面临着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关键时刻,许多企业纷纷意识到要吸收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来助力企业的发展。江西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虽然许多企业一直在努力招收博士等高层次人才,但是与发达省份相比,江西省内高校、国字号科研院所相对比较缺乏,直接导致青年人才储备不足。同时,江西在工作环境、人才政策、薪酬待遇、社会福利等方面,与沿海发达地区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很多人才都会优先选择在沿海发达地区就业,或者招进来也难以长期稳定下来。

  潘新华表示,自2018年以来,我省及各设区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人才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了用人单位引才自主权,加大了人才激励,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的一次性奖励补贴、对高层次人才发放的特殊薪酬等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关键岗位、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这些政策相较以前,有了显著改善,但与沿海发达地区依然差距明显。

  潘新华建议,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提高对博士等高端人才及用人单位的支持力度,比如:对企业新引进在当地工作并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人每月给予6000元生活补助;对柔性引进且不在当地参保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生活补助,以此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和培养博士等高端人才,降低企业用人成本,让更多高端人才为我省企业科技创新和社会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石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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