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省文化系统共有艺术表演团体56个,文化馆122个。全省公共图书馆109个,全年总流通1574万人次。全省拥有国家综合档案馆119个,馆藏档案995.32万卷、1154.32万件,资料98万册,其中省档案馆馆藏档案66.86万卷、15.59万件,资料10.04万册。
全省拥有卫生健康机构35404个(含村卫生室23747个),其中医院1209家,社区服务中心(站)666家,卫生院1540家。全省共有床位26.58万张,其中医院病床21.57万张,卫生院病床3.63万张。全省共有卫生人员43.56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5.38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0.87万人,注册护士15.04万人。
全年我省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比赛共获得金牌70枚、银牌40枚、铜牌34枚。
全年新建市级体育场1个、体育馆1个,县级公共体育场9个、全民健身中心21个、室外场地16个。新建省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1个、市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3个、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30个。
十二、安全生产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50起,比上年减少265起,下降26.1%;死亡582人,减少98人,下降14.4%。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1起,比上年减少1起,下降4.5%,死亡77人,减少5人,下降6.1%。
十三、人口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3876.2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81万人。按城乡分,城镇人口2303.63万人,占总人口的59.43%;乡村人口1572.58万人,占40.57%。按性别分,男性2000.23万人,占51.6%;女性1875.98万人,占48.4%,性别比为106.62。按年龄分,0-14岁人口占14.65%,15-64岁人口占73.51%,65岁及以上人口占11.84%。全年出生人口40.83万人,出生率10.55‰;死亡人口24.31万人,死亡率6.28‰;自然增长率4.27‰。

十四、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66元,比上年增加2138元,增长9.5%。其中,工资性收入13309元,增长9.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4.0%;经营净收入3256元,增长7.3%,占13.2%;财产净收入1476元,增长9.3%,占6.0%;转移净收入6625元,增长10.8%,占26.8%。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098元,比上年增加2779元,增长8.3%。其中,工资性收入20983元,增长8.4%;经营净收入2760元,增长6.9%;财产净收入2644元,增长7.9%;转移净收入9711元,增长8.7%。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514元,比上年增加1548元,增长7.0%。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26元,比上年增加1113元,增长9.9%。其中,工资性收入5025元,增长8.7%;经营净收入3792元,增长8.1%;财产净收入214元,增长9.1%;转移净收入3295元,增长14.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935元,比上年增加864元,增长8.6%。


全省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93:1,较上年缩小0.04。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6.0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7.36万人,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6.82万人,登记失业人员实有人数23.7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3%。
年末参加失业保险426.36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80.73万人,其中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688.21万人,离退休人员208.63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12.8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577.41万人。参加生育保险454.53万人。
全年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798个,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10886个,共有床位18.8万张,收养8.89万人。年末纳入城市低保11.68万户、21.57万人,人均月保障标准最高700元,最低560元,平均608元;纳入农村低保35.23万户、85.66万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最低4310元,平均4665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五保)12.34万人,其中集中供养约3.49万人。全年累计实施临时救助63.17万人次。
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英文缩写统称为GDP。
六大高耗能行业指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高技术制造业指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化学品制造业。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基础设施投资包括交通运输、邮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
高技术产业投资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等六大类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和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等九大类高技术服务业投资。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指截止每年12月31日,由科技部认定的,且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自发证日起三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是对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综合汇总计算的结果,旨在反映一定时期内居民所消费商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期内居民家庭成员人均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城乡居民收入比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用于衡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指住户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用于消费品的支出和用于服务性消费的支出。根据用途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实施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2016年起包含研发支出新增GDP数据。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8、2019年生产总值数据进行了修订;
3、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4、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户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城镇项目投资、非农户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5、铁路数据为国家统计局反馈数据,从2011年1月起,铁路为全行业数据,即包括国家铁路(含控股)、非控股合资铁路及地方铁路;
6、根据交通运输部专项调查,调整2019年全省公路货物运输量、公路货物运输周转量统计口径,数据与上年不可比。
7、邮电业务总量按2015年不变价格计算;
8、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9、接待入境旅游人数和旅游外汇收入为入境过夜游客数据;
10、研究生人数含科研单位中招生在读人数;
11、人口性别比是指平均100名女性所对应的男性人口数量;
12、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养老公寓类单位;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包括社区互助型养老设施;救助人数中剔除了不符合保障要求的人员和子女有赡养能力仍然享受低保的老年人数。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森林覆盖率、营造林面积数据来自省林业局;水产品产量数据来自省农业农村厅;公路数据来自省交通运输厅;邮电数据来自省邮政管理局和省通信管理局;旅游、文化系统数据来自省文化和旅游厅;外贸进出口数据来自西安海关;外商投资、合同外资、实际利用外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数据来自省商务厅;金融数据来自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资本市场数据来自陕西证监局;保险业数据来自陕西银保监局;教育数据来自省教育厅;科技成果、技术合同等数据来自省科技厅;专利数据来自省知识产权局;档案数据来自省档案局;卫生数据来自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数据来自省体育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省应急管理厅;城镇就业、失业、社会保障数据来自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社会福利数据来自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