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黎鹏
6月12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十九场)上了解到,《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深入总结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工作的有效做法,聚焦破解人才发展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全面借鉴国际国内人才工作先进经验,着力构建具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的人才制度体系。
2018年4月13日以来,海南省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力推进“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坚持人才引育用并重,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当前,海南正举全省之力决战封关运作“一号工程”、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加强人才立法工作十分有必要。
据介绍,《条例》共6章、41条。在制定《条例》过程中,各相关部门注重体现中央精神、海南特色,坚持开门立法,强调“小快灵”“短条例”,减少原则性内容表述,增加细化、具化条款。
在强化人才引进培养“双轮”驱动方面,《条例》明确实施“四方之才”汇聚计划和“南海”人才开发计划,围绕重点产业和重要领域吸引、培育和集聚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搭建各类招才引智平台,破除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档案管理等制约,精准灵活引进各类人才。
在突出人才对外开放和合作方面,《条例》坚持汇聚全球智慧资源的目标导向,围绕增强引才措施吸引力、提高人才领域开放水平,专章规定关于国际人才的相关制度设计。例如,明确引进境外教育资源培养高水平的国际化人才,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境外独立办学学校中全职工作的境外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参加海南自贸港职称评审、高层次人才认定、人才工程项目及人才奖项评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