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5个月中国新疆对中亚五国进出口总值占全国近四成

2025-06-19 09:42 来源: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陈蔷薇报道)记者从乌鲁木齐海关获悉:得益于政策驱动与区域合作深化,中国新疆前5个月对中亚五国进出口总值超千亿元,占我国对中亚五国进出口总值的39.4%,占新疆外贸进出口总值的49.5%。中国新疆与中亚地区经贸往来持续深化,双边贸易规模稳步扩大。

今年以来,新疆各口岸持续加大开放力度,不断深化与中亚地区经贸往来。

前5个月,伊尔克什坦海关监管进出口货运量98.2万吨,同比增长66%;吐尔尕特海关监管进出口货运量70万吨,同比增长53.4%;卡拉苏海关监管进出口货运量19.46万吨,同比增长41.2%……

“口岸公路条件越来越好,口岸数字化转型也大幅提升了通关效率。现在我们每天能出口五百多车货物,贸易体量是两年前的2倍以上。”长期从事物流行业的新疆帕米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经理杨巨涛说。

今年前5个月,新疆口岸进出口农产品156.2亿元,同比增长38.4%,再创新高。其中,中国新疆对中亚五国出口农产品44.7亿元,同比增长100.1%,出口干鲜瓜果及坚果、粮食、蔬菜及食用菌、酒类及饮料增长显著。

为促进农产品出口稳量提质,乌鲁木齐海关不断细化举措,出台《乌鲁木齐海关支持农食产品出口三年专项行动十二项举措》。如今,新疆农产品出口中亚国家的方式更加多元化,出口规模、品种也逐步扩大。

“增加中国进口中亚农产品种类”是首届中国―中亚峰会的成果之一。现在,新疆消费者餐桌上,来自中亚国家的食材屡见不鲜。

霍尔果斯伊凡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柳兴文从事进口农产品多年,主要进口中亚的粮油产品。“仅哈萨克斯坦红花籽油,我们每年进口量就能达到1000吨左右,吉尔吉斯斯坦优质蜂蜜每年进口量也能达到100吨左右。”柳兴文说。

为巩固传统市场、拓展新兴市场,乌鲁木齐海关将全面提升口岸通关效能,充分发挥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边民互市等平台、政策优势,推动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间贸易稳步增长。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秦宇雯)
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前5个月中国新疆对中亚五国进出口总值占全国近四成

2025年06月19日 09:42   来源:新疆日报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陈蔷薇报道)记者从乌鲁木齐海关获悉:得益于政策驱动与区域合作深化,中国新疆前5个月对中亚五国进出口总值超千亿元,占我国对中亚五国进出口总值的39.4%,占新疆外贸进出口总值的49.5%。中国新疆与中亚地区经贸往来持续深化,双边贸易规模稳步扩大。

今年以来,新疆各口岸持续加大开放力度,不断深化与中亚地区经贸往来。

前5个月,伊尔克什坦海关监管进出口货运量98.2万吨,同比增长66%;吐尔尕特海关监管进出口货运量70万吨,同比增长53.4%;卡拉苏海关监管进出口货运量19.46万吨,同比增长41.2%……

“口岸公路条件越来越好,口岸数字化转型也大幅提升了通关效率。现在我们每天能出口五百多车货物,贸易体量是两年前的2倍以上。”长期从事物流行业的新疆帕米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经理杨巨涛说。

今年前5个月,新疆口岸进出口农产品156.2亿元,同比增长38.4%,再创新高。其中,中国新疆对中亚五国出口农产品44.7亿元,同比增长100.1%,出口干鲜瓜果及坚果、粮食、蔬菜及食用菌、酒类及饮料增长显著。

为促进农产品出口稳量提质,乌鲁木齐海关不断细化举措,出台《乌鲁木齐海关支持农食产品出口三年专项行动十二项举措》。如今,新疆农产品出口中亚国家的方式更加多元化,出口规模、品种也逐步扩大。

“增加中国进口中亚农产品种类”是首届中国―中亚峰会的成果之一。现在,新疆消费者餐桌上,来自中亚国家的食材屡见不鲜。

霍尔果斯伊凡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柳兴文从事进口农产品多年,主要进口中亚的粮油产品。“仅哈萨克斯坦红花籽油,我们每年进口量就能达到1000吨左右,吉尔吉斯斯坦优质蜂蜜每年进口量也能达到100吨左右。”柳兴文说。

为巩固传统市场、拓展新兴市场,乌鲁木齐海关将全面提升口岸通关效能,充分发挥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边民互市等平台、政策优势,推动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间贸易稳步增长。

(责任编辑:秦宇雯)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