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鄂尔多斯12月23日综合报道 12月20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宣布自治区党委干部任职决定:刘玉华同志任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
据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玉华此前任鄂尔多斯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鄂尔多斯原市委副书记罗永纲已任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局长。
刘玉华简历
刘玉华,女,汉族,1963年1月出生,籍贯土右旗,研究生,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
1982.09-1989.09包钢耐火材料厂干事;
1989.09-1993.07包头市监察局干事;
1993.07-1994.12包头市纪委(监察局)干事;
1994.12-1996.12包头市纪委(监察局)副科级监察员(其间,1993.08-1996.06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6.12-1998.08包头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厅行政处副处长;
1998.08-2001.05包头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2001.05-2002.03包头市规划土地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其间,2001.08-2003.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03-2002.12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02.12-2004.02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4.02-2004.12包头市人事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4.12-2007.12包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7.12-2011.08包头市政府副市长(其间:2006.09-2009.07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11.08-2013.12鄂尔多斯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13.12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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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