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洛阳12月24日综合报道 12月23日,河南洛阳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根据王全乐、李柳生、石海钦、吴喜照、沈庆怀等同志的辞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全乐同志、李柳生同志、石海钦同志和吴喜照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沈庆怀同志辞去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高义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据中国经济网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高义、沈庆怀日前已任洛阳市委常委。
沈庆怀简历
沈庆怀,男,汉族,1962年8月生,河南商水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新乡师范学院生物专业毕业,本科学历。
1983年7月至1985年11月 河南省科学院办事员、生物所办公室副主任、院人事处秘书。
1985年11月至1988年12月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副主任干事。
1988年12月至1997年4月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主任干事。
1997年4月至1997年9月任豫新国际有限公司党办人事部主任。
1997年9月至1998年4月任豫新国际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党办人事部主任兼广告公司总经理。
1998年4月至2002年3月任豫新国际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驻新加坡代表处代表兼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文化传媒公司董事长、广告公司总经理。
2002年3月至2004年4月任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
2004年4月至2009年3月任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2009年3月至2012年8月任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2年8月至2013年11月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3年11月至2013年12月洛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13年12月洛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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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