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原副市长沈振新被开除党籍公职(图|简历)

2014年02月27日 14:2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7日综合报道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江苏省南通市原副市长沈振新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受到法律制裁。

  经查,沈振新在担任启东市市委书记和南通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交通肇事、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处理,工作调动、建筑公司挂靠、干部提拔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共计142.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经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审理,最终以受贿罪判处沈振新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

    沈振新简历

沈振新

    沈振新,男,1962年2月生,汉族,江苏海门人,大学学历,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9月参加工作。

  1979年9月至1982年8月南通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学生;

  1982年9月至1983年7月海门县四甲中学教师、校团委副书记;

  1983年7月至1984年1月海门团县委学少部部长、副书记;

  1984年1月至1988年8月海门团县委书记;

  1988年8月至1989年8月海门团县委书记兼三星乡党委副书记;

  1989年8月至1995年8月海门县(市)王浩乡党委书记;

  1995年8月至1996年12月海门市正余镇党委书记;

  1996年12月至1997年5月如东县委常委,如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1997年5月至1998年1月如东县委常委,如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1998年1月至2000年9月如东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如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1998年6月苏州大学新闻文艺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结业);

  2000年9月至2000年12月如东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如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0年12月至2001年1月如东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2001年1月至2002年5月如东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2002年5月至2008年1月启东市委书记(2000年3月至2002年7月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党政管理专业函授本科学习,2001年3月至2003年10月澳门科技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班函授学习);

  2008年1月至2008年4月南通市政府副市长,启东市委书记;

  2008年4月至2012年6月南通市政府副市长;

  2012年6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副主任。

  江苏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十届南通市委委员,南通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南通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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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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