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机关调整聚焦反腐败工作
近日,经批准,山东监察厅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改革调整。整合了4个内设机构:将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厅;将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挂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撤销了1个内设机构:预防腐败室。设立了3个内设机构: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重新组建了2个内设机构:在干部室基础上组建了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了宣传部。
在这次改革调整中,山东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不增加内设机构和行政编制数量,重点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厘清内设机构职责任务,减少职能交叉,提高工作效率。
改革调整后的各内设机构职责如下:
办公厅: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委厅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等。
组织部:负责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组织协调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能的单位;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
研究室: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综合规划、政策制定等。
政策法规室:负责提出全省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起草、修订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挂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履行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
信访室(挂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牌子):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干部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查办案件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市、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市、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市、部门(单位)省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市、部门(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挂案件申诉复查室牌子):审理委厅直接检查处理和市厅级党组织、政府(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承担省监察厅的行政复议工作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检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等。
机关党委:负责;负责机关日常纪律作风建设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机关纪委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等。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建设工作以及服务与管理工作等。(山东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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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