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地城管部门以“城市规划”为由,要求辖区内商户不得使用“红蓝黑”颜色的招牌,引发关注。在执法过程中,缺乏正式文件支撑、未提供合理补偿方案、仅凭口头通知强制执行的方式,更是引发公众质疑。这不仅反映了城市治理中存在的不足,更提示我们需从更全面的视角审视城市治理的内涵与路径。
我国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透明、公正的决策过程,能够为政府赢得民众的信任与支持,为城市治理奠定坚实基础。政府可以对城市户外广告、标语牌等进行管理,但政府的行为需要公开透明,若要强制统一店铺招牌标准,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听证、公示,确保政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门头牌匾对商家而言,其意义远超一块简单的招牌,它是商家品牌个性的外在体现,其多样性是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规划中兼顾美观与特色,鼓励商家在符合规范的前提下设计门头,既能丰富城市景观,更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商业繁荣。
在城市治理中,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经营主体财产权与经营权。若因公共利益需要调整门头招牌,相关部门应依法给予合理补偿,确保商家权益不受损害。在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立有效沟通反馈机制,让民众声音成为城市治理的重要参考。
城市治理应聚焦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于真正影响市容市貌的,应加大治理力度;对于合规商户招牌,则应给予更多自由空间。通过精准施策,将有限资源投入城市治理关键领域,如清理城市“牛皮癣”、优化公共服务等,切实提升市民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