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4日综合报道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安徽省旅游局原局长胡学凡(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胡学凡简历
胡学凡,男,汉族,1955年5月生,安徽绩溪人,1982年7月入党,1973年5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73年5月—1975年8月 在安徽省徽州农村插队
1975年9月—1977年8月 在安徽省歙县五七大学读书
1977年9月—1979年7月 在安徽省屯溪阳湖五七中学任数理化教研组组长
1979年8月—1983年3月 在安徽省屯溪市教育局任物理教研员、局团委书记
1983年4月—1983年9月 任安徽省屯溪市团委副书记
1983年10月—1993年7月 先后任安徽省徽州地区团委副书记、黄山市团委书记
1993年8月—1997年4月 任黄山市旅游局局长
1997年5月—1999年1月 任黄山市徽州区区委书记
1999年2月—2003年6月 任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党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黄山旅游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长
2003年7月—2009年6月 任黄山市委副书记(其间:2003年—2008年兼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2008年起兼任市委党校校长)
2009年6月 任安徽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4年3月2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安徽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学凡的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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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