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5日综合报道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安徽省六安市寿县原县委书记张绪鹏(正处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张绪鹏简历
1979.09-1983.07 皖南农学院农学系学习
1983.07-1988.03 霍山县下符桥农技站技干、副站长、站长
1988.03-1991.03 霍山县库区办秘书、股长、农工商公司经理
1991.03-1992.02 霍山县但家庙乡党委书记
1992.02-1992.10 霍山县但家庙乡政府筹备组第一副组长
1992.10-1995.12 霍山县大化坪镇党委书记
1995.12-1997.11 霍山县诸佛庵镇党委书记
1997.11-2002.05 霍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2.05-2003.06 六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2003.06-2008.05 六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皖西日报总编辑、党组书记
2008.05-2008.07 寿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县政府党组书记
2008.07-2009.12 寿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党组书记
2009.12-2010.01 寿县县委书记、县人大主任候选人、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
2010.01-2013.02 寿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02任寿县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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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