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丽水2月6日综合报道(尹彦宏) 据浙江《丽水日报》消息,2015年2月5日,丽水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丽水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蓝资霞提出的辞去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丽水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蓝资霞,女,1955年出生。
蓝资霞简历
蓝资霞,女,1955年出生,畲族,浙江龙泉人。
1979年2月参加工作,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龙泉市委党校教师、党委委员、教研室主任;龙泉市城南区副区长;龙泉市妇联主任、党组书记。
1992年12月任龙泉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1993年5月任龙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997年9月任龙泉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1年3月任丽水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2004年9月任丽水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兼老区办主任
2005年11月任丽水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2012.04-2015.02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