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后"刘超任绵阳代市长 曾在中办、国办、公安部任职(图|简历)

2015年03月30日 11:41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绵阳3月30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四川绵阳日报消息,3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仁富主持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接受林书成辞去绵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表决并通过了任命刘超为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的决定。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超,出生于1971年11月,曾在中办、国办、公安部任职,2009年以中央办公厅正局级干部身份到四川省成都市挂职,任成都市委常委,此后担任成都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成都市委常委、天府新区筹备组组长,成都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此次当选绵阳市代市长使得全国“70后”地市党政一把手再增一人。

  林书成,1962年11月生,曾任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2012年4月起任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近日已调任凉山州委书记。

  刘超简历     

  刘超,男,汉族,1971年11月生,辽宁阜新人,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

  1989.09-1993.07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3.07-1994.07公安部干部、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实习锻炼;

  1994.07-2000.06公安部户政管理局、治安管理局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2000.06-2000.10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助理调研员;

  (其间:2000.01-2000.10借调到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三局四处工作);

  2000.10-2001.02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三局四处副处级干部;

  2001.02-2002.12国务院办公厅副处级干部;

  (其间:1998.09-2001.07在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2.12-2005.12国务院办公厅正处级干部;

  2005.12-2007.08国务院办公厅副局级干部;

  2007.08-2009.07中央办公厅副局级干部;

  (其间:2006.09-2009.06在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9.07-2009.07中央办公厅正局级干部;

  2009.07-2011.09成都市委常委(挂职);

  2011.09-2012.03成都市委常委;

  2012.03-2012.11成都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2.11 成都市委常委、天府新区筹备组组长;

  2013.03 成都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5.03 绵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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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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