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刘玉顺任河北省政府党组成员 原任四川省委政法委书记(简历)

2015年06月08日 08:3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石家庄6月8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河北日报消息,5月31日至6月5日,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为组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易军为副组长的国务院第九督查组对河北省进行督导检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本顺,省长张庆伟分别向督查组进行汇报,省政府党组成员吴显国、刘玉顺等领导参加汇报。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刘玉顺,1954年7月生,河北武邑人,1972年参加工作起便在河北省内任职,曾任河北省纪委副书记,河北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等职务,2007年12月赴四川省任职,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1年11月起任四川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今年4月已不再担任四川省委常委职务,其省委政法委书记职务已由侍俊接任(相关报道)

  刘玉顺简历

  刘玉顺,男,汉族,1954年7月生,河北武邑人,197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管理、河北大学世界经济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二级大法官。

  1972年8月后,在河北省武邑县工作,先后担任过公社通讯员,县财税局、县委农工部、县委办公室干事。

  1983年11月后,在河北省衡水地区行署办公室和邯郸市委办公室工作,曾任副科长、正科级秘书。

  1989年7月后,历任河北省邯郸县委副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

  1996年2月任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3年1月任河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2005年6月任河北省纪委副书记,2006年2月任河北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07年12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08年1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院长。

  2011年10月任四川省委常委、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1年11月任四川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2年1月任四川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2015年5月任河北省政府党组成员。

  中共十七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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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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