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上海8月22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8月21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受贿罪对上海市宝山区原区委书记姜燮富依法提起公诉。今年4月28日,姜燮富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5月12日,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经审查,1997年至2008年,姜燮富在担任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区委书记、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原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党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174万余元。
姜燮富简历
姜燮富,男,1943年3月生,中共党员,上海师范学院历史系毕业。
曾任市农委副主任、奉贤县委书记、市委党校副校长、宝山区委书记、市房地资源局党委书记等职。2003年2月市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
2014年12月19日,经上海市委批准,宝山区原区委书记姜燮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