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3日综合报道 据贵州黔南州纪委消息:近日,黔南州纪委对黔南州教育局副局长杨国军违纪问题进行审查。
经查,杨国军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收受企业贿赂,为企业入股及经营管理提供帮助;利用职权为建筑工程老板和旅行社负责人谋取利益,收受及变相收受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过年过节名义收受下属单位礼金;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经黔南州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黔南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国军开除党籍处分;由黔南州监察局报黔南州人民政府批准,给予杨国军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上交国库。
杨国军简历:
杨国军, 男,布依族,1965年12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9月至1997年12月 先后在荔波县播尧小学、甲良中学任教;
1997年12月至2009年11月 先后任荔波县教育局副局长、荔波民中校长、县教育局局长;
2009年11月至2010年12月 任荔波县教育局局长、旅游局局长;
2010年12月至2011年6月 任荔波县教育局局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2011年6月至2011年10月 任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处长、教育局局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 任荔波县政府副县长、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处长、教育局局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2012年3月至2014年10月 任荔波县政府副县长、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处长(2012年6月兼任旅游发展公司董事长);
2014年10月以来,任黔南州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5年3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