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原副市长张鸿被提起公诉(图|简历)

2015年12月09日 10:41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9日综合报道(彭博)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原副市长张鸿(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鸿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张鸿,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鸿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规划计划处处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鸿简历

  张鸿,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广西钦州人,199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结构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

  1988.09-1992.07 广西大学土木系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学习

  1992.07-1995.11 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干部

  1995.11-1997.12 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综合规划室副主任

  1997.12-1999.05 广西自治区交通厅规划计划处副主任科员

  1999.05-2003.10 广西自治区交通厅规划计划处主任科员(其间:1998.09-2000.07 在广西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结构工程专业学习;2001.09-2002.02 在美国佐治亚州交通运输厅及佐治亚理工学院学习)2003.10-2006.06  广西自治区交通厅规划计划处副处长

  2006.06-2010.01 广西自治区交通厅规划计划处处长(其间:2008.04-2009.07 挂任广西南宁市市长助理)

  2010.01-2012.08 广西崇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10.08-2013.10兼任崇左工业区党工委书记)

  2012.08-2014.05 广西崇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凭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兼)、工委委员(其间:2013.10-2014.05兼任崇左市北部湾办主任)

  2014.05-2014.06 广西钦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4.06 广西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4年9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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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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