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汕尾12月10日综合报道 据广东汕尾日报消息,12月9日,汕尾市召开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接受刘小静同志、骆金堤同志辞去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任命余红同志为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余红,1962年4月生,此前担任汕尾市政协副主席;刘小静,1958年8月生,2004年9月起任汕尾副市长;骆金堤,1956年10月生,2007年3月起任汕尾副市长。
余红简历
余红,女,1962年4月生,广东陆河人,汉族,1979年12月参加工作,无党派,在职大学学历。
1979.12—1983.08 甘肃省定西县人民银行工作;
1983.08—1986.07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类金融专业读书;
1986.07—1989.05 甘肃省定西地区人行计划科工作;
1989.05—1993.06 甘肃省定西地区人行计划科副科长(1991.12评为经济师);
1993.06—1993.12 甘肃省定西地区人行计划科科长;
1993.12—1994.03 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汕尾办事处投资部负责人;
1994.03—1998.04 聘任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汕尾办事处投资部经理;
1998.04—2003.05 聘任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汕尾办事处证券部经理;
2003.05—2007.01 陆河县政府副县长(2001.9—2004.6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专业学习);
2007.01—2007.05 汕尾市政协副主席、陆河县政府副县长;
2007.05—2015.12 汕尾市政协副主席;
2015年12月9日,汕尾市召开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余红同志为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