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艳波 资料图。
中国经济网普洱12月14日综合报道 据云南普洱日报消息,2015年12月11日,普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普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丁艳波同志,因工作需要调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本人请求辞去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接受丁艳波同志辞去普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普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另,2015年11月26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命丁艳波为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华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