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5日综合报道 据安徽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据芜湖市纪委消息,由市纪委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胡东明受贿一案,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的判决。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共芜湖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东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所在单位办理开除公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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