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长淮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5年12月30日合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张长淮提出辞去合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合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张长淮的辞职请求,报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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