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郑州1月28日综合报道 据《河南日报》官方微信消息,1月28日上午,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作工作报告:全省法院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1980件,判处犯罪分子2934人,其中厅级以上21人,处级160人,科级及以下2753人。
其中,以受贿罪判处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有期徒刑十五年(相关报道),判处省住建厅原厅长刘洪涛有期徒刑十二年,判处郑煤集团原董事长孟中泽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平顶山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祝义方无期徒刑。
刘洪涛简历
刘洪涛,男,1957年10月出生,同济大学建筑系城市规划专业毕业。
1994年7月~2001年9月,任河南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河南省建设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1年9月~2004年1月,任河南省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2004年1月~2008年3月,任许昌市委副书记。
2008年3月~2009年7月,任河南省科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河南科高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09年7月~2014年5月,任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2014年5月 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王子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