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忠同志任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巡视员,免去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兼党组纪检组组长职务;
高富强同志任省司法厅巡视员,免去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委员职务;
李燕兵同志任省人民检察院巡视员,免去省海洋与渔业厅党组书记、副厅长职务;
蒙国海同志任中共海口市委常委,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王忠云同志任中共海口市委委员、常委;
杜立文同志任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免去中共海口市委常委职务;
王云霞同志任海口市政协党组书记,当选为市政协主席,免去中共海口市委常委职务;
方中里同志当选为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免去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书记职务;
叶霞同志当选为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辞去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孟励同志当选为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文斌同志任海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温精华同志当选为海口市政协副主席,免去海口综合保税区工委书记职务;
侯亨浪同志当选为海口市政协副主席;
文日坤同志当选为海口市政协副主席;
免去陈宏芬同志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韩美同志海口市政协党组书记,辞去市政协主席职务;
程国林同志辞去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林杰同志辞去海口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陈正光同志任中共三亚市委常委;
王大辉同志当选为儋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免去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辞去乐东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邓玉妹同志当选为琼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免去中共屯昌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王业绩同志当选为琼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茂同志当选为琼海市人民法院院长;
梁振功同志的职级晋升为正处级(仅享受正处级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
陈永发同志当选为东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麦宏山同志任东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东方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李娟同志辞去东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另有任用;
黄文胜同志当选为五指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辞去市政协主席职务;
黄星同志任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辞去市政协副主席职务;
张棉生同志当选为五指市政协主席,免去中共五指山市委常委职务;
娄和文同志任中共澄迈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结束挂职锻炼;
宋长清同志当选为定安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蔚同志任中共定安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当选为县人民政府县长;
黄胜卫同志任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吴国平同志当选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免去戴法忠同志省纪委、省监察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王绥雄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委主任、机关党组成员,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龚旭光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主任、机关党组成员,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办理退休;
王泰令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办理退休;
宋建海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石秀慧同志省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陈文宝同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冯学军同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彭健生同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彭忠学同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周跃同志省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钟万荣同志辞去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陈毓芬同志辞去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林道本同志辞去海口市政协副主席职务,办理退休;
林关民同志辞去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协副主席职务,办理退休;
张焕南同志工作调动,免去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折志凌同志辞去公职,免去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兼党组纪检组组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