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宜春3月31日综合报道 据江西《宜春日报》报道,2016年3月30日,宜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宏辞去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陈宏,男,1960年9月出生,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3年底到宜春市挂职。
陈宏简历
陈宏,男,1960年9月出生,汉族,吉林长春人。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副教授。
1978.08—1982.07 吉林大学数学系学生
1982.07—1986.09 西安地质学院基础部教师
1986.09—1989.07 西北大学硕士研究生
1989.07—1991.09 西北大学数学系教师
1991.09—1994.09 复旦大学数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4.09—1996.08 武汉大学博士后
1996.08—2001.05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
2001.05—2004.02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总支副书记
2004.02—2005.12 上海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2004.04—2004.07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第21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5.12—2012.06 上海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
2012.06—2013.07 上海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
2013.07—2013.12 上海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13.12—2014.01 江西省宜春市委常委
2014.01—2016.03 江西省宜春市委常委、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