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任免黄少文、王鸿建、容丽萍、赵普选、麦宏山、吴海鸥等职务

2016年04月07日 10:54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海口4月7日综合报道(彭博) 近日,海南党建网公布一批干部任免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黄少文同志任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免去中共三亚市委副书记、常委职务;

  王鸿建同志列为省委巡视组组长库人选,免去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容丽萍同志任三亚市政协党组书记,当选为市政协主席,免去中共三亚市委常委职务;

  赵普选同志辞去三亚市政协主席,免去市政协党组书记职务;

  王伟武同志当选为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忠江同志辞去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批准任命陈亮同志为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佟莉莉同志为琼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麦宏山同志任东方工业园区工委书记;

  免去韩宇同志东方工业园区工委书记职务;

  批准任命曾涛同志为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徐金明同志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另有任用;

  符明辉同志任中共临高县委委员、常委;

  吴海鸥同志当选为临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免去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陈建任同志任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委员、常委,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钟灵同志辞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批准任命唐论同志为澄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陈耿武同志为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唐名兴同志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另有任用;

  文榛同志任中共屯昌县委委员、常委;

  付善勇同志任中共屯昌县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

  陈海翔同志任中共屯昌县委委员、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利家伟同志当选为屯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明精同志当选为屯昌县政协主席,免去中共屯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

  苏志辉同志当选为屯昌县人民法院院长;

  批准任命黄志刚同志为屯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黄雄同志屯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批准任命张纳军同志为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刘佩军同志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王桂厅同志当选为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免去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常委,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林世欣同志辞去白沙黎族自治县政协副主席职务;

  免去陈述同志省纪委、省监察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梁粟同志省行政学院院长,省委党校(省社会主义学院)副校(院)长,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曾建华同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谢照云同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李少海同志省民政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杨照耀同志省商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邢仰明同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梁学伟同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朱兴宏同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张西克同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吴泽明同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张德思同志中国民主建国会海南省委员会机关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杨祖光同志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姚传秋同志辞去琼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刘海波同志辞去东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邢诒全同志辞去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许起鹏同志辞去临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王国建同志辞去临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吴坤兰同志辞去屯昌县政协主席职务,办理退休;

  陈晶莹同志辞去屯昌县政协副主席职务,办理退休;

  盆星光同志辞去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符海斌同志辞去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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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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