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葫芦岛6月3日综合报道 据辽宁葫芦岛日报消息,6月1日下午,葫芦岛市委召开第154次常委会议。辽宁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处长王守宇出席会议并宣布省委关于葫芦岛市委主要领导调整决定:辽宁省委决定,严喜鹤同志任葫芦岛市委副书记,不再担任葫芦岛市纪委书记职务;那波同志任葫芦岛市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不再担任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和辽宁省纪委驻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严喜鹤简历
严喜鹤,男,汉族,1960年12月 生,1978年9月参加工 作,1984年12月 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
曾任中共葫芦岛市委常委、葫芦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16.05任中共葫芦岛市委副书记。
那波简历
那波,男,满族,1964年11月 生,1982年9月参加工 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曾任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纪检组组长;
2016.05任中共葫芦岛市委委员、常委,葫芦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责任编辑: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