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梅州9月27日综合报道 据广东梅州日报消息,9月26日,梅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任命陈俊钦为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梅州市公安局局长;免去史明锋的梅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会议决定:同意接受史明锋提出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另据梅州市公安局网站消息,9月22日,梅州市公安局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主要领导任免决定。会议宣布市委决定,陈俊钦同志任梅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史明锋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职务,拟交流至珠海市任职。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陈俊钦,1965年4月出生,此前担任揭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史明锋,1968年1月出生,2012年2月任梅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
陈俊钦简历
陈俊钦,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广东省潮安县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3月进入公安系统。三级警监。
2011年11月担任揭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2016年9月,任梅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石兰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