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受审 涉受贿逾8000万元

2016年11月21日 17: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正厅级)涉嫌受贿案21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广州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黄柏青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000余万元。

  当天,广州公诉机关在庭审现场展示的起诉书长达11页,共有27宗犯罪事实。其中,两宗事实中的受贿财物价值超过人民币千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在1992年至2014年期间,黄柏青利用其担任广东省惠州市外经贸委主任、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广东省水利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广东中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27个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水利工程承包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儿子黄晖等人非法收受广东中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顾月洪等人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212.5万元、港币2579.3万元、美元8000元。

  在上述案件中,多宗受贿案与黄晖有关,数额从数百万人民币至两千万人民币不等。黄柏青在法庭上表示,检方指控的基本事实存在,但最终数额以法庭调查为准。他称其通过儿子收受钱款,其子并不知情。

  公诉机关认为,黄柏青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黄柏青到案后,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黄柏青涉嫌受贿案,目前仍在审理中。

  黄柏青简历

  黄柏青,男,广东博罗人,汉族,1954年11月生,省委党校经济专业毕业,学历在职研究生,1972年7月参加工作,197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3月后,任博罗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1987年5月后,任博罗县委副书记;

  1990年5月后,任惠州市劳动局副局长;

  1991年2月后,任惠州市经贸委副主任;

  1991年12月后,任惠州市经贸委主任、市直属机关经贸系统党委书记;

  1994年3月后,任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1年11月后,任惠州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3年6月后,任惠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6年11月后,任广东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2007年4月后,任广东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2.03—2013.03 广东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2015.04 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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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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